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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年版)专业类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领域代码:045300)全日制

一、学科简介与研究方向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国际汉语教师职业相衔接的专业学位。本专业把汉语知识、外语能力、文化素养和教学技能有机地结合起来,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并重,突出应用性。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科技手段进行教学,具有较高的中华文化素养和传播能力,具有跨文化交际能力以及语言文化国际推广项目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

二、培养目标

主要培养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良好的文化传播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多种教学任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专门人才。

三、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人员。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2年,一年集中完成各门课程的学习,另一年到国外或在国内从事汉语教学等专业实践,并结合专业实践,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国际硕士研究生:汉语(3学分)和中国概况(3学分)为公共必修课;若在本科阶段已修过中国概况,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通过考试后获得学分。

国际硕士研究生其他学分及总学分要求与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学分要求与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

国际硕士研究生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国际研究生及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六、培养方式

1.采取学校培养单位和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方式。以学校培养单位为主导,建立一定的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突出课程学习与汉语国际教育实践相结合,汉语国际教育与中华文化传播相结合,加强学生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

2.实行双导师制的培养方式。该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共同培养和考核。以校内导师为主导。

七、学术活动

在读期间,鼓励硕士生听取不少于6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公开主讲不少于1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教学研讨等内容的学术报告,不计入学分。

八、专业实践

1.实践方式及实践内容

实习采用海外实习、国内实习两种方式。

(1)海外实习。可以由国家汉办或国家侨办等机构统一选拔以志愿者身份派出,也可以通过校际交流等方式派出。

(2)国内实习主要在实践教学基地中完成,也可适当安排部分学生进行自主实践。

实践内容应与国际汉语教育密切相关,如汉语教学、文化传播和教学管理等。如果实践内容超出规定范围,须向学院提交申请,充分说明理由,提出实践计划,并征得导师及学院同意。

2.实践管理

(1)实践期间,校内导师与校内外兼职导师联合指导,研究生要提交实习计划,要撰写实习总结报告。

(2)学生在实习单位的专业态度、专业能力、专业绩效等指标,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综合考核后进行评价,给出成绩。

3.实践时间

专业实践原则上在第三学期集中进行,确因教学实践需要,可适当调整时间,但必须经学科及学院批准。

九、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

第2学期末,研究生在双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紧密结合汉语国际教育实践,有实际应用价值。第3学期初举行开题报告会议。

2.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专题调研报告、教学实验报告、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学位论文的评阅和审核严格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

3.学位论文指导、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由双导师合作指导,以学校培养单位导师为主。

学位论文答辩前应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并给出等级。

学位论文答辩成员应有专业实践领域专家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所有环节,完成规定课程,取得相应学分,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可获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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