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稿件受理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表明对署名改动无异议的书面证明。
(二)来稿应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应用价值。立题新颖,论点正确,论据充分,条理分明,重点突出,文字精炼,数据可靠,理论联系实际,对于社会实践有正确的指导意义;不违反国家宪法、法律以及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三)标题之下如“(1)(2)”和“①②”序数不分行显示。
(四)参考文献格式请参考本刊已刊发文章。
(五)中文摘要2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