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西南石油大学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健康状况满足专业要求的进档考生(若只能调剂到外语类专业,还须满足本章程第十条要求),本校承诺不退档。第三节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第十七条报考西南石油大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统测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四川省、重庆市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上50分。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对进档考生,本校按专业成绩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有明确规定,本校以省级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录取。第十八条西南石油大学体育教育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第十九条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十条报考西南石油大学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本校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四川省、重庆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上30分,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投档,综合成绩的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专业统考满分)×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若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省级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顺序为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第四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第二十一条西南石油大学招收网球高水平运动员,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相关政策详见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第五节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第二十二条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相关政策详见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西南石油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第六节少数民族预科招生第二十三条西南石油大学在四川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四川省一类模式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他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为西昌学院;新疆籍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第二十五条西南石油大学依托国家财政拨款、学校事业经费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拓展资助筹资渠道和形式,形成了以“奖、贷、助、勤、补、免、缓”七位一体联动助学的学生奖助体系。学校坚持奖优与助困并重、资助与育人并举、把扶困与扶智、扶志结合,设有资助项目涵盖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课外科技基金、户外素质拓展基金、文化素质教育基金、创新实践基金、国际视野拓展基金、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基金等。第二十六条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最低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对应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依据《西南石油大学章程》,授予其主修专业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南石油大学。第二十七条新生在接到西南石油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办理新生档案提取或邮寄工作,确保新生档案在新生报到前到达本校。新生档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高考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高中阶段相关档案。第二十八条报到时,西南石油大学将组织新生体检复查。对复查结论与高考体检信息不一致的学生,将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九条报到后,西南石油大学将组织新生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三十条联系方式:招办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大道8号学校网址:https://www.swpu.edu.cn招办电话:028-83032224招办邮箱:swpuzsb126.com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83032400第三十一条本招生章程由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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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24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 2024年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