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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年考研招生简章是对即将举行的考研招生工作进行概述和规范,为考生提供了相关的政策、报名时间、考试科目等信息。所以准备参加24考研的同学,大家要及时关注各研招院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做好相关的准备。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喀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全国研招院校2024年考研招生简章汇总

喀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见官网

二、招生类型和规模

我校2024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为学校预分配计划,公布的各研究方向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

全日制(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在学校规定年限内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

三、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团队基础上的导师负责制。我校与南开大学、南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高校建立了访学和联合培养机制,被录取的优秀研究生有机会赴联培高校学习和研究。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跨专业和同等学力报考者,录取后在读期间需补修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3门本科主干课程。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和推荐免试生等)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未经过网上确认的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喀什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我校报考点代码:6525,只负责本校应届生的报名和网上确认工作);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5.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11.我校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少数民族考生姓名的中文拼写、中间点类型等必须与身份证、户口簿完全一致。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报名时提供的通讯地址、本人和家人的联系电话必须保证在2024年9月前真实有效,若有变化须及时与我校研究生处及报考学院联系备案。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并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北京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开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硕士研究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详见附件《喀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教育综合,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凡国家统考科目,我校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复试相关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七、学费标准与学制

1.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教育部和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文件精神,经上级财政核定,我校2024年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学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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