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学位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学位办〔2021〕2号)(附件2)以及《温州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方案》(附件3)等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2022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学校根据2022年度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情况统筹编制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附件4),各合格评估参评学位授权点根据自身建设情况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见附件5)。报告内容撰写主要突出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学位授权点建设的总体情况、制度建设完善和执行情况。学位授权点撰写建设年度报告可着重参考《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附件6)、《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附件7)、学校制定的《温州大学2020-2025年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附件8)。
报告内容请相关部门、学位点于3月8日前将纸质版(《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需学位点负责人、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交研究生院学科建设科(行政楼719A),电子版发送至znn2005@qq.com。报告内容脱密后将按要求在学校门户网站发布并上报送至省学位办。
联系人:庄娜娜,电话:86590691(770691)。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