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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川农业大学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和四川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招生计划

第一条 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招生指标的预分配方案,考生届时可查询。

2024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120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100名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80名左右,招生总计划中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在招生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学科特点等因素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条 2024年硕士招生学科、考试科目均可在专业目录中查阅。查阅网址:http://yzb.sicau.edu.cn/zyml/zymls.aspx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三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四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第(一)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五条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

推免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复试:

1. 已取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 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六条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报考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和分配招生指标。

第三章  报  名

第七条 报名时间(以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推免生:一般在9月2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接收工作。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全国统考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第八条 报名程序

(一)推荐免试考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二)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各位考生关注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1. 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请注意查看报名公告。

(2)考点选择:网上报名时,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的规定选择报考点,并按照考点公告要求完成报名。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4)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5)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 网上确认

一般在11月上旬,详见各省、各考点和招生单位的通知公告。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上传本人图像时请务必按证件照的要求提交照片,不化妆,不佩戴眼镜,不美瞳,不对照片进行技术处理,不翻拍。避免因人像验证不通过影响正常的考试、入学、毕业等必要环节。

第九条 报名材料提交

请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所有的材料请扫描为清晰的图片(收到后需要打印),通过扫二维码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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