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计划
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2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38人,全日制专业学位4人。已招收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共20人。录取时,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各类国家专项计划以学校公布的专项计划简章为准,按学校统一要求执行。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详见《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网址:https://gs.whu.edu.cn/info/1255/11356.htm)。
2024年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不接收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制定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学院组成若干个考核评估专家组,每个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每个考核专家组设组长1人,另安排小组秘书1人。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审核评议和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24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1.时间:2023年11月29日—12月22日。
2.流程:报名具体流程及要求详见《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考生可于2024年1月5日17:0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准考结果。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计划的考生,须在2023年12月22日前(以发件日的邮戳为准)将专项计划登记表邮递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陈老师(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当代楼A313室,430072,027-68754920)。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一)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及成绩公布复查办法,详见《武汉大学 2024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免试
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及非全日制考生除外):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被SCI收录。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外语科目选择免试,并务必于2023年12月22日前(以发件日的邮戳为准)将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材料寄(送)至学院,邮寄地址详见本细则第五条(请务必使用邮政快递EMS)。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材料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2.考生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见附件)。
(2)支撑材料:英文文章全文、期刊封面及目录和权威机构开具的含中科院分区的认证检索报告原件(须加盖红章),并须在检索报告及原文中用荧光记号笔标注出以下信息:作者、出版年、文章类型、分区、影响因子。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通过名单将于2024年1月5日17:00 以后在学院官网发布。
五、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以寄达或送达时间为准),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装袋、制作封面及目录后(无固定模板。用燕尾夹固定,请勿装订),请将《武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置于材料的首页,寄(送)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寄送前请自查材料是否完整),请务必使用邮政快递EMS(不接受其他快递寄送方式)。恕不接收逾期申请材料,请自行确认快递时效。考生须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如下:
(一)入学申请。包括考生对本人学习成绩、知识结构、学科方法的掌握、外语水平的自我评估,科研经历的介绍,对报考专业的认识,以及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入学申请须全面、翔实)。
(二)《武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导出、打印、签名)。请考生核查网报系统打印的信息卡是否有登记照,如无照片显示,请补贴上近期1寸蓝底登记照。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正高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专家推荐书应按照要求对申请人学科基础、创新研究的能力、培养潜力等进行全面评价,过于简略的推荐书将影响推荐效果。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
(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六)其他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所有考生报考材料不予退回。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322A
收件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76173
咨询邮箱:hjwang2021@whu.edu.cn
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招生计划数约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综合考核
(一)资格审核
综合考核前,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留存相关材料。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
2.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二)综合考核时间
综合考核时间:2024年4月(暂定)。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笔试、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三项,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
1.笔试。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习能力。
笔试科目:数值分析;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2.外语水平。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和口语、听力测试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八、成绩核算及录取
(一)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笔试成绩×40%+外语水平×20%+培养潜质×40%
(二)录取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对其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学院采取不区分导师的方式招生,按专业进行报考,考生可访问我院官网了解导师信息,网址:http://civ.whu.edu.cn/szdw/jsdw.htm。
(三)本细则经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后发布。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https://gs.whu.edu.cn/info/1255/11356.htm)的相关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027-68776173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027-68754920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