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成立于2011年3月,由原海洋与环境学院的环境学科和生命科学学院的生态学科整合组建,下设环境科学系、生态学系、环境与生态工程系,拥有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生态工程三个本科专业,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生态学、海洋事务五个硕、博士研究生专业,和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形成了“本-硕-博-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生态学、环境科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环境科学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生态学2017年、2022年连续两轮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学科评价实现跨越式提升。2023年,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科位居ESI全球前0.205%。
一、招生专业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生态学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领域)
3.直博生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生态学
二、申请条件
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收的研究生包括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统称“推免生”。申请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3.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海洋科学、生命科学及相关专业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4.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
5.英语水平良好(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应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7.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报名程序
1.有意申报我院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须于9月5日至9月15日登陆我校推免生(含直博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网址:https://ssyjsbm.xmu.edu.cn/。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得我院遴选、复试资格,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申请。参加夏令营活动且已通过复试考核的推免生不参加此次报名。
2.预报名系统所列专业、计划仅供参考,最终确认录取专业和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系统为准。
3.2023年9月下旬,教育部开通推免系统,所有申请我院(含参加夏令营活动),且通过我院复试考核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含直博生)仍须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进行报名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网上录取程序,否则申请视为无效。
补充履行网上录取程序的具体流程: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的第一天00:00点开始(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在收到考生的报名申请后,我院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我院通知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院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我院通知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网上录取程序才算完成。
四、提交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通过我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签字盖章);
2.两位副教授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空白表格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注: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上述材料扫描为一份pdf文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未按要求上传附件者,报名无效。
考生通过我院审核并获得复试资格后,以上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将另行通知。
五、初审选拔与复试
1.我院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根据我院安排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为9月20日-27日,复试名单以及具体时间和安排预计将于9月18日左右确定并公布,敬请留意我院官网的通知公告。
3.复试形式:线下面试。
4.复试内容:(1)综合素质及能力;(2)专业素质和能力;(3)外语能力;(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均不指定复试范围或参考书目。
5.通过我院7月夏令营考核的推免生无需参加此次报名和复试,按要求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补充履行网上录取程序即可。
六、录取
1.我院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者的考核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校认定为学术行为不端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须于10月10日之前提交至我院。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或者厦门大学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进行体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具体体检内容详见附件。体检报告单须于10月10日前提交我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9827
邮箱:xinyulei@xmu.edu.cn
学费、住宿及费用等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2023年9月4日
附件:体检项目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