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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化学系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细则和相关通知

厦门大学化学系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细则和相关通知

一、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分数线。

理学[07]: 政治50、英语(一)50、专业课75、总分315;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为07开头。

(3)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说明:化学系理学学术型硕士只接收考英语一的考生。

(4)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相对应的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

(5)对申请同一院(系、所)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调剂考生,须以第一作者在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名调剂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等重要科研成果,并提供证明材料。

二、调剂需求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

专业研究方向

预计调剂名额

调剂要求

101

化学系

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7

101

化学系

0703J1

智能仪器与装备

2

具备扎实的数理和仪器分析基础,有志于开发智能仪器及开展人工智能在化学中的应用研究

101

化学系

070304物理化学

06理论与计算化学

4

具备扎实的结构化学或量子力学基础

三、调剂程序

(1)我院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2)调剂考生在系统开通12小时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请考生自行关注调剂系统中的开放时间。

(3)我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于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4)考生按要求参加复试。

(5)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四、调剂复试安排

1.  复试内容:参加复试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外语水平、业务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与综合素质等。

2.  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3.  复试方式:面试(ppt汇报+提问),具体ppt汇报内容详见邮件通知。

4.  每位考生的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录像、录音。

5.  复试时间详见后续邮件通知。

五、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地点:详见后续邮件通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4.准考证(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

5.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和《告知书》(附件2)。请认真阅读,并将这2份材料打印手写签名;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空表详见附件3,可手写或打印,签字必须手签);

7.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s://zs.xmu.edu.cn下载或见附件4;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党委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党委盖章;若无党委章,则盖单位公章);

8.体检表(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一周内向我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厦门大学附属医院体检或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一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或耳鼻喉科)、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单寄送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系同安二103室(思明校区),361005,吴老师收,0592-2182438,请用顺丰快递。

体检单可以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提交,也可以在复试报到时连同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

特别提醒: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相关规定: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

如有色盲、色弱的考生请在复试报到时告知。

提交材料时,请按如上顺序整理好材料,若上述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1.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5×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90 %。

2.调剂考生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剩余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 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厦门大学化学系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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