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江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征求意见稿)》、《江西省卫生基层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要求,推动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江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江西省卫生基层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于2月21日前反馈我们(个人请注明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并签署姓名;单位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1.发送电子邮件至:jxszcb@126.com(省职称办)或jxwsjkw@163.com(省卫生健康委)。
2.联系电话:0791-86386293(省职称办)或0791-86298289 (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2月13日
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精神,结合江西实际,现就深化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健康江西建设为主线,以促进人才发展为目标,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分类建立符合江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方向的职称制度,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制度保障,加快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健康江西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钻研医术、弘扬医德、匡正医风。
2.坚持实践导向、科学评价。科学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倾向,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
3.坚持以用为本、服务发展。围绕用好用活人才,促进人才评价与使用相结合,满足各类用人单位选才用才需要,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回归本职、深耕专业,切实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服务健康江西战略。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职称评价体系
1.明确各级别职称名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士级和师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划分医、药、护、技四个专业类别。医疗类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医士、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药学类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护理类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技术类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技士、技师、主管技师、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
2.促进卫生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参加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按照《中医药法》参加中医医师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按照《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西医学习中医培训考核后提供中医药服务,《医师执业证书》备注“西学中”后可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审。
3.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围绕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医学学科发展,动态调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专业或职称评审专业,并做好与医学教育的衔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调整中、初级职称考试专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提供的高级考试专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调整高级职称考试专业和评审专业。
(二)完善评价标准
1.注重医德医风考核。加强对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的评价,将医务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须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纳入考核范围。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2.建立完善临床医生执业能力评价指标。将门诊工作时间、收治病人数量、手术数量等作为申报条件;将诊疗疾病覆盖范围、开展手术或操作的覆盖范围、单病种诊疗例数、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并发症发生例数等作为重要指标,科学准确评价临床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强化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一定数量的病案加强对临床医生执业能力的评价。探索引入患者对医生的评价指标。
3.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针对卫生行业实践性强的特点,重点评价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对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单独制定评价标准,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处置、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健康教育和科普、循证决策、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对中医药人员重点考察其掌握运用中医经典理论、运用中医诊疗手段诊疗的能力,中药处方运用以及师带徒等情况。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承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以及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工作情况。
4.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科学合理对待论文,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各个环节,不把论文篇数和SCI(科学引文索引)等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评审的直接依据。对在国内和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同等对待,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