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师资引聘管理办法》(校人字[2016]14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聘教师准聘长聘制度实施办法》(校字[2021]7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校人字[2021]8号)的通知,经个人申请、学院(流动站)审核推荐、学校审批等程序,2023年9月第1次拟聘教师共计2名。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学院
姓名
性别
毕业学校
一级学科/研究方向
人员类别
1
外国语学院
曹璐
女
新南威尔士
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
讲师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海涛
男
华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助理教授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人事处/高级人才办或南航纪委监察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须在材料上加盖公章;
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须署名,以便核实和反馈,人事处/高级人才办或纪委监察处按有关规定严格保密。
Email: postdoctor@nuaa.edu.cn nhjwb@nuaa.edu.cn
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航纪委监察处
邮编:210016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