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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考生必读)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我校决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进校。

一、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4月25日,原则上于4月15日前完成所有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并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报考学院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

二、查看复试名单

各学院将陆续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考生可在报考学院网站查看。我校不再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三、参加心理测试

3月24日中午12:00前,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登录心理测试网址完成心理测试(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未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提交复试有关材料

3月24日中午12:00前,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80.209.64.113:8080/ksxt/login.aspx)上传以下材料:

(一)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籍证明

(1)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4)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批准参加复试。

(二)复试提交材料

1.大学学习成绩单(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3.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4.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个人陈述表(含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介绍)(见附件2)。

5.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在职定向证明材料(见附件3)。

6.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两名副高职(含)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各一份。

7.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复试考生将(一)、(二)材料依序准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上传至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扫描的PDF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原件材料现场备查,以各学院的具体要求为准。

五、复试信息确认

3月23日18:00前,请考生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确认以下信息:

1.复试科目选择:报考计算机学院、材料学院(电子信息专业)、南京邮电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联合培养“卓越研究生”专项计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专业中的计算机与软件技术方向)的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选择复试科目(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未选择复试科目的考生将由报考学院指定复试科目。其他专业考生无需选择复试科目。

2.确认最新联系方式:所有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手机号码(将用于接收我校相关通知,必须确保手机联系畅通)和通讯地址(将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必须确保本人能够收到)。如有错误请立即修改,并填写紧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用于考生本人手机无法联系之时备用)。

3.提交复试确认信息:所有考生须在系统中确认参加复试并提交确认信息,否则我校不予安排其复试考核。

六、缴纳复试费

3月24日中午12:00前,一志愿考生须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支付平台缴纳复试费(80元/生)。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七、加分政策说明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有如下情况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等)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yzb@njupt.edu.cn,邮件名为“姓名+考生编号+2023年考生初试加分申请”,纸质版通过EMS寄送至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若加分后仍未达到国家线,则无须提交材料。

八、体检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

九、复试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校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规定,诚信复试。

2.违规处理。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须知.docx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个人陈述表.docx

附件3:南京邮电大学接受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doc

附件4: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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