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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关于2024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通知

2016年夏季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各学院:

    现将2024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学位授予及毕业离校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15日前:学院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2024年12月20日前: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024年12月23日前: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2024年12月24日上午12:00前:提交建议授予学位名单及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4年12月28日(预计):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授予学位名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流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由研究生院负责,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由学院负责。各学院应于11月15日前根据《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生学位论文送审操作流程(学院秘书版)》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二)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初审

1.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拟申请2024年冬季毕业的研究生须于12月20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具体要求请按照《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南京林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和《南京林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执行。

2.学位申请材料审核

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由学院负责审核。硕士研究生答辩完成后,答辩秘书上交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至各学院,学院研究生秘书应根据学位申请材料档案袋上的明细清单对学位申请书、答辩记录表、学位论文与发表成果相关性等逐一进行审核。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相关规定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学术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完成学术成果规定(修订)》(南林研〔2020〕27号)或《学术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南林研〔2024〕21号)执行。专业学位硕士申请学位成果要求根据《南京林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相关成果规定(修订)》(南林研〔2020〕27号)或《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南林研〔2024〕21号)。学位授予标准2个文件只能选择其一对照标准,不能交叉。

请研究生秘书务必认真核对学生提交的发表论文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位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答辩结果管理"-"学历生答辩结果审核"或"专业学位答辩结果审核"对研究生的答辩结果进行审核。

3.答辩秘书提交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

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由学位办负责审核。博士研究生答辩完成后,答辩秘书上交学位申请材料至学位办。

(三)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各学院应于12月23日前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上会材料包括: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附件5);

2.2024年冬季授予学位表决票:

(1)2024年冬季授予博士学位表决票(学位办提供)

(2)2024年冬季授予硕士学术学位表决票(附件1)

(3)2024年冬季授予硕士专业学位表决票(附件2)

3.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博士学位申请材料由学位办提供给学院)

(四)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12月24日上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纸质版);

2.2024年冬季授予学位表决票(纸质版和电子版):

(1)2024年冬季授予博士学位表决票;

(2)2024年冬季授予硕士学术学位表决票;  

(3)2024年冬季授予硕士专业学位表决票;  

3.2024冬季授予硕士学位表决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1)2024年冬季授予硕士学术学位表决票汇总表(附件3);

(2)2024年冬季授予硕士专业学位表决票汇总表(附件4);

4.建议授予学位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材料(包括硕士、博士)。

三、毕业离校

硕士研究生毕业离校环节中的学位论文提交和审核工作由学院院办负责。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答辩通过并对学位论文修改完善后,经导师同意,按学位论文定稿排版要求,确定学位论文最终稿。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上传答辩学位论文",上传电子学位论文(PDF格式,须含封面、学位论文原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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