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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事项(第一批)通告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在已推行不动产登记“网上通办”服务的基础上,现进一步优化线下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窗口设置,稳步推进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全市通办”服务。2024年3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以下任一“全市通办”专窗均可申请本公告中的17项通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专窗设置

序号

区县

“全市通办”专窗

名称

地点

窗口

1

市本级

校场大道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秦淮区校场大道36号

13号

2

江北新区

江北新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市民中心大厅

浦口区滨江大道292号

1号

3

江宁区

江宁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民中心服务大厅

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2号

A17号

4

浦口区

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

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B座2楼

B219

5

六合区

六合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路333号

一楼C124

6

溧水区

溧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交通西路9号2楼

2号

7

高淳区

高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高淳区创新大道9号2楼

B216

二、通办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适用情形

办理方式

办理时限

1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已通过“线上苏小登·南京E办证”不动产登记网上办证大厅或“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的权利人或有意向的利害关系人,如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全市通办”服务专窗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通过“线上苏小登·南京E办证”不动产登记网上办证大厅在线申请

即时

2

预购商品房首次转移

登记

1.购房人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且已领取了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

2.购房人不需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策;

3.已经开通“大额专用账户”服务功能(涉及多人的,仅需一人开通,用于统一支付相关税、费,绑定的借记卡中应有足够金额,费用支付事宜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负责)。

“全市通办”服务专窗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通过“我的南京”APP在线申请

0.5个工作日办结

3

房地一体的抵押权首次

登记

1.适用于房地一体的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

2.抵押权人为本市联网银行、已通过“线上苏小登·南京E办证”不动产登记网上办证大厅或“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的企业主体;

3.抵押人为已通过“线上苏小登·南京E办证”不动产登记网上办证大厅或“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抵押人领取权属证书为《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两证记载内容应一致。

抵押权人为本市联网银行的,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申请办理;

抵押权人为非本市联网银行的,“全市通办”服务专窗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通过“线上苏小登·南京E办证”不动产登记网上办证大厅在线申请。

1个工作日办结

4

抵押权注销登记

抵押权人为本市联网银行、已通过“线上苏小登·南京E办证”不动产登记网上办证大厅或“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的南京市内外企业主体的,可单方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抵押权人为本市联网银行的,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申请办理;

抵押权人为非本市联网银行的,“全市通办”服务专窗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通过“线上苏小登·南京E办证”不动产登记网上办证大厅在线申请。

0.5个工作日办结

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纯更址)

1.仅涉及坐落变化;

2.仅适用于2016年6月28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

线下专窗通办

3个工作日办结

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纯更名)

1.仅涉及权利人姓名发生变化的;

2.仅适用于2016年6月28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

线下专窗通办

3个工作日办结

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纯共有性质变更)

1.仅涉及共有性质发生变化(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的;

2.仅适用于2016年6月28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

线下专窗通办

3个工作日办结

8

地役权变更登记(需役地)

1.仅涉及需役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化的;

2.仅适用于2016年6月28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

线下专窗通办

3个工作日办结

9

地役权变更登记(供役地)

1.仅涉及供役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化的;

2.仅适用于2016年6月28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

线下专窗通办

3个工作日办结

10

地役权注销登记(期限届满)

1.仅涉及地役权期限届满的;

2.仅适用于2016年6月28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

线下专窗通办

3个工作日办结

11

地役权注销登记(双方解除)

1.仅涉及双方协议解除地役权的;

2.仅适用于2016年6月28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

线下专窗通办

3个工作日办结

12

抵押权变更登记

1.仅涉及抵押权人姓名、名称发生变化的情形的;

2.仅适用于2016年6月28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

线下专窗通办

3个工作日办结

13

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注销

仅适用于2016年6月28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

线下专窗通办

3个工作日办结

14

注销异议登记

1.仅涉及已登记的异议登记申请人申请的;

2.仅适用于2016年6月28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

线下专窗通办

3个工作日办结

15

预告登记的变更

1.仅涉及当事人姓名、名称发生变更的;

2.仅适用于2016年6月28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

线下专窗通办

3个工作日办结

16

预告登记的注销

1.仅涉及权利人放弃权利的;

2.仅适用于2016年6月28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

线下专窗通办

3个工作日办结

17

证书(证明)补发

1.仅涉及补发证书的;

2.仅适用于2016年6月28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

线下专窗通办

3个工作日办结

三、其他事项说明

通过“线上苏小登·南京E办证”不动产登记网上办证大厅或“我的南京”APP以及线下“全市通办”专窗等方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一)申请材料:具体申请材料可前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APP查看相关《办事指南》;

(二)办理时限:不含权籍调查、公告/公示、补正材料时间;疑难复杂、大宗批量的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

(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

(四)证书领取:通过线上线下“全市通办”方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对于需发放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统一通过EMS免费邮寄至当事人,无需再至线下窗口领取;

(五)登记费的收取与退回:通过线上线下“全市通办”方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仅支持线上(微信、支付宝)方式支付;不符合办理条件而需退费的,可至“全市通办”专窗提出申请。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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