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转发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1号)、《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苏人社规〔2021〕8号)及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项目清单式管理工作要求,经自主申报、区级审核、市级汇总等程序,现公布2024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第三批,附件1)、2024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第四批,附件2)和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社会第三方,附件3)。
请纳入目录内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政府补贴培训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各区(园区)人社部门务必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培训质效。请纳入目录内评价机构严格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加强机构自律,主动接受监督,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本目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附件:1. 南京市2024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第三批)
2. 南京市2024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第四批)
3. 南京市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社会第三方)
附件:点击下载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9日
点击下载:宁人社函〔2024〕88号
文件解读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