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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在2023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为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招生计划为60名,具体专业及计划数见下表。考生仅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

招生专业

学制

授予学位

招生计划

材料科学与工程

2年

工学学士

30名

法学

2年

法学学士

30名

二、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近三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本科毕业本专业为法学的学生不得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本专业为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的学生不得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三、报考方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18:00截止。

具体流程如下:申请人请登录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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