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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2021 〕155 号)的要求和安排,我校2021年继续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第一条、学校概况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Electric Power)建有花园校区(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36号,占地面积555亩)、龙子湖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占地面积1780亩),江淮校区(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龙池大道236号,占地面积1500亩)正在建设,是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高校,是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具有海外留学生招生资格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金砖国家网络大学”中方高校牵头单位。学校起源自1951年创建于北京的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水利学校,1954年更名为水利部北京水利学校。1958年北京水力发电学校、北京水力发电函授学院并入,成立北京水利水电学院。1969年迁至河北省磁县岳城水库办学,1971年更名为河北水利水电学院。1977年迁至河北省邯郸市办学,1978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1990年迁至河南省郑州市办学,2000年由水利部主管划转河南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2009年水利部与河南省政府签署共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战略协议。2013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缘水而生、因水而存、籍水而兴,伴随着新中国水利水电建设事业而发展壮大。学校曾三次搬迁,历经多年边建校、边搬迁、边办学的艰苦卓绝历程,从北京辗转至河北,再南下河南,始终坚守治水兴国之初心使命,坚持水利水电特色之办学传承,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以“勤奋、严谨、求实、创新”为校训,以服务国家水利水电事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筚路蓝缕、艰苦奋斗、矢志不移,形成了“育人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和“情系水利、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学校设有水利学院、电力学院、水资源学院等24个教学单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水文化研究中心、岩土工程与水工结构研究院、中德资源环境与地质灾害研究中心等157个研究机构。水利部水务研究培训中心、水利部电大开放教育办公室、水利行业监管研究中心、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河南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及依法治校研究中心、河南河长学院、河南省高校网络思政中心、河南省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中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与修复研究基地、河南省生态环境干部培训基地、郑东新区智慧岛大数据人才培养基地等设在学校。学校先后入选首批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水利部“强监管”人才培养基地和服务“一带一路”人才培养基地成员单位等。学校以国家“双一流”建设和河南省高校分类发展为契机,立足中部,面向全国,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巩固提升人才培养核心地位和本科教育基础地位,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大力拓展国际交流合作,为国家战略实施、新时代水利水电事业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科技和智力支撑服务。

第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为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081303),隶属于我校材料学院,学制二年,全日制学习,计划30人。仅面向本校学生招生。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特色:本专业是为了满足国家节能减排,低碳经济及循环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的迫切需求,立足固体废弃物利用技术,主要研究建筑、矿山、冶金等行业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形成以绿色建材、功能材料等为主的特色鲜明的专业。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成为掌握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领域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具有责任感和创新精神,自主学习、实践和国际交流能力,在环保、化工、资源、能源及相关等领域从事技术开发、生产运行及技术管理、工程设计、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三条、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适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2、本专业招收当年本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本校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081303),学科门类为工学(08),本科专业类为化工与制药类(0813)。

与本招生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本科专业;或与本招生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学生可以报考。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版)”进行查询。

第四条、报名及招生录取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5日至6月8日18:00截止。

申请人请登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www5.ncwu.edu.cn/zhaoshengwang/),下载并认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务必于6月8日18:00前以PDF格式发送到学校邮箱(hbsyzs@ncwu.edu.cn)

2、同时请按以下要求提供并邮寄纸质材料: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原件,一份。签字按指纹。

(2)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如应届毕业生还未拿到证书,应提供毕业学校证明原件)。

(4)应届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部门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往届毕业生在人事档案所在地开具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

(5)考生户籍所在地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份。

将以上材料备齐后务必于6月8日18:00前(邮戳为准)邮寄我校,仅接收邮政快递EMS,不接收其它快递公司邮件。

3、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准备者不予审核)。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对初审合格考生进行公示。

4、考试

形式为网上面试,考试日期为6月30日。考试安排会提前在网上公示及手机短信通知。

5、录取

资格审核合格,按面试成绩排序,录取前30名考生。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学科门类为工学考生。

6、入学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将取消入学资格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传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本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

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用品、用具自理;招收学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籍管理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第五条、毕业和派遣

1、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2、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第六条、其它

1、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在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招生录取监督领导小组监督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本简章内容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3、本简章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所列程序及日程有变,另行通知。

第七条、联系方式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行政办公楼626房间

邮编:450046

录取咨询电话:0371-65790702

传真:0371-65577818

招生网址:http://www5.ncwu.edu.cn/zhaoshengwang/

电子信箱:hbsyzs@ncwu.edu.cn

招生办官方微信:hszsbgs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5790233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1年6月2日

附件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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