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报考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相关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二、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207)接收生源范围
1.武汉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高校所在地限武汉市);
(2)第二学士学位在校考生(高校所在地限武汉市);
(3)往届考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户口所在地限武汉市),须提供本人户口簿;
(4)户口不在武汉市的往届考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武汉市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或在武汉市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且网上确认时不应离职、社保不应停缴。
2.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各地考生。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所有考生在预报名或正式报名期间均可报名,已参加预报名的考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网上缴纳报名费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27日,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可补缴,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按照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考生须于2023年10月30日-11月5日(准确时间以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为准)登陆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上传资格审核材料。
(1)考生需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
(2)网上报名期间显示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还须上传所就读第二学士学位学校的学生证或者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4)往届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须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仅提供个人单页);异地报考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报考点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包括已办理的有效居住证电子证件和卡片证件,不包括申领居住证的凭证或者电子记录),或报考点当地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且网上确认时不应离职、社保不应停缴。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图片。
(6)在读研究生报考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生应仔细阅读网上确认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通过研招网系统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视为已签署承诺书。
3.考生登陆研招网上传网上确认材料后,应在网上确认期间及时关注本人网上确认材料审核情况,一旦审核不通过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充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4.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
5.有关网上确认其他事项请于网上确认前及时查阅报考点相关公告。
四、其他
有关报名其他未尽事宜以《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
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cn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