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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组成,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材料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及纪检监督小组。每个综合考核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成员原则上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综合考核小组对选拔质量负责。

二、招生专业目录

全日制学术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人数

导师

考试科目

备注

040200心理学

19

01智慧学习与认知

6

(1)龚少英

(2)刘思耘

(3)范炤

(4)赵庆柏

(5)王福兴

(6)张微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02网络行为与发展

6

(1)周宗奎

(2)王伟军

(3)谷传华

(4)孙晓军

(5)田媛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03社会与应用心理

7

(1)佐斌

(2)马红宇

(3)李晔

(4)贺金波

(5)任志洪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含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1名,招生导师:佐斌。

含高校思政工作骨干计划1名,招生导师:马红宇。

备注:部分导师已招收硕博连读生,占该导师本年度招生计划。具体情况请联系学院或报考导师确认。

全日制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人数

导师

考试科目

备注

045172学生发展与教育

12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2

(1)周宗奎

(2)龚少英

(3)贺金波

(4)马红宇

(5)任志洪

(6)田媛

(7)王伟军

(8)吴才智

(9)王福兴

(10)张微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人数

导师

考试科目

备注

045172学生发展与教育

3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3

(1)谷传华

(2)佐斌

(3)孙晓军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三、申请程序与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23年9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3.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招收汉族考生。

6.原则上全日制学术型(专项计划除外)只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教育博士和专项计划报考类别一律为“定向”。

7.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查看当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须满足相关报考条件。

8.原则上全日制学术型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专八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其它语种参照执行。教育博士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 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 5.5分,托福 75 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 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 TOPIK4 级),其它语种参照执行。

如满足以下情况,可视为外语水平符合基本报考条件:通过心理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

不满足外语水平基本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形式为笔试,外语基础,翻译,阅读理解和写作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仍不合格者(60分以下)视为不满足报考条件,不得进入资格审核。

(二)报名程序与要求

所有申请人(包括硕博连读考生,不包括直博生)请仔细阅读《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址进行报名缴费,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并按要求寄送相关材料。

1.网报时间:

2022年12月1日09:00——2022年12月26日18:00

2.报名网址:

http://grd.ccnu.edu.cn/student (建议使用电脑端和最新版本的谷歌、火狐、360极速、Edge等浏览器)

3.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须寄送的纸质版申请材料,请参见《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网址:http://gs.ccnu.edu.cn/info/1075/8115.htm。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网址:http://gs.ccnu.edu.cn/info/1075/8118.htm。

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N8026 任老师 收 (邮寄封面请注明“2023年博士报名材料”)

邮政编码:430079

电话:027-67868617

若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寄送的,请提前与本单位联系报备。逾期未寄(送)且未报备的报名无效,已寄(送)达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因疫情原因,请通过顺丰或EMS邮寄。

报考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renll@ccnu.edu.cn。

完成报名的考生请实名制加入“心院23年博士招生”QQ群:640887334。

四、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二)资格审核

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给出审核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资格审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毕业论文或开题报告、读博期间研究计划等材料进行量化并作出综合评价,确定最终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资格审核具体内容:

1.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占20%)

2.学术水平及获奖证明(占20%)

3.硕士期间成绩及学位论文(或开题报告)(占20%)

4.读博期间研究计划(占40%)

资格审核结果按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资格审核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并按原则上按照3:1 (即入围综合考核人数:导师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如有导师报考人数不满比例的,须在结合导师和考生意愿的基础上,在相同方向未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中按资格审核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入围综合考核环节)。

资格审核成绩仅用于确定能否入围综合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培养潜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考核、科研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考核

综合考核考生心理学理论知识和运用心理学相关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总分100分。

3.综合能力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值 100 分,具体包括以下两个环节: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10分钟PPT汇报:

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

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将来研究计划。

环节二:英文摘要阅读与理解(10分钟)。考生随机抽取1篇英文文献摘要,用英文完成阅读,并根据摘要内容,用中文介绍研究的基本内容及个人看法。

环节三:考官提问交流(10分钟)。专业考核小组考官针对环节一和环节二考生汇报内容进行提问,其中,包含1题用英文提问(该题考生需用英文回答)。

根据考生小组面试表现,考官对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进行客观评价。

4.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专业笔试和小组面试两部分(每项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专业笔试占25%,小组面试占75%(含学术能力30%,综合素质30%,外语15%)。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即: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5%+学术能力成绩×3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水平成绩×15%。

(四)录取规则

1.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不合格,经师生双方同意后可从同方向报考其他导师的未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

3.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 60 分以下) 不予录取。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五、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成立由纪检委员担任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资格审核、录取过程记录、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纪检监督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受诉人员:任老师

受诉电话:027-67868617 受诉信箱:864567169@qq.com

六、工作进度安排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备注

网上报名

2022年12月1日-

2022年12月26日

请查看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考生报名材料纸质版寄送

2022年12月27日前

以当地邮戳为准,考生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至我院。

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

2023年1月5日前

请查看心理学院官网通知。

资格审核

2023年2月28日前

请关注心理学院官网通知。

综合考核

2023年4月25日前

请关注心理学院官网通知。

拟录取

时间待定

请关注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心理学院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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