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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2018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公告

 

依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发布2018年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公告。

一、北京市将于2018年12月下旬组织开展首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的时间、报名条件、报名的程序将在《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发布后再行公告。

二、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及《北京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京中医政字〔2016〕147号)要求的考生仍可继续申请参加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核时间和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同时举行。

三、特向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做出如下提醒:

(一)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的内容、方法请以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现有社会任何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均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内容无关。

(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及北京中医协会从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培训班。

(三)任何培训班颁发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的培训证书、合格证书、甚至资格证书均不能作为报名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的资质证明。

(四)对于明示暗示或承诺:能够保证获得参加考核资格、发给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保证考核通过的;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官参与培训的;以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和单位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或利用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培训机构,要慎重选择。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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