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词是司法官员将主流法律思想贯彻于社会生活实践的结晶,并从中表现出一种生动的司法观念意识。这些观念意识是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龙筋凤髓判》是“中国迄今为止完整传世的最早的一部官定判例”,也是唐代流出最为广泛的判词之一,是研究唐初司法官员法律观的重要材料。它将天理、国法、人情完美地融合于法官的司法判案中,注重追求法律的实质性价值和目的,充分体现了司法官吏的儒家化人格特征。这种法律取向,即使是对于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也是极有借鉴价值的。
——摘编自徐燕斌《穿行在礼与法之间—<龙筋凤髓判>所揭示的唐代官吏的司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