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农业硕士  > 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拟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约3691名(含推荐免试生,具体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在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含联合培养研究生指标、学校专业学位专项制改革项目指标及其它专项招生指标)。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50名,单独考试专项计划不超过15名。

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接收情况做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以实际下达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下两类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由修读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提供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由修读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提供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报考说明:

(1)我校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经济管理学院农村发展;

(2)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所在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生;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4)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四)推荐免试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条件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考生所选的报考点的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考生正式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招生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注意事项:

1.学习方式与报考类别

(1)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报考类别: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交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及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须知。

2.网上确认具体要求

(1)考生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2024年12月1日前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请注意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相关要求,部分考点须在正式报名期间在中国研招网进行网上缴费,请考生留意。

(6)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并向网上确认工作人员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份专家推荐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网上确认及采集本人图像等。

(8)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其中,我校“910园林规划与设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考试时间为22日14:00—18:00)。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2.考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已选定的报考点所安排的考场。

3.初试科目: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 、313历史学专业基础

第四单元: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2)其他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3)所有单独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4)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满分为150分,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0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910园林规划与设计考试时间为4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3月底到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华南农业大学各招生学院。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4.考生需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形式与内容请于复试前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6.复试成绩使用: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五、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2025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以批复为准):

招生类别

招生专业

学费标准

(元/年)

全日制非定向

就业硕士生

学术学位

所有专业

8000

专业学位

英语笔译

18000

社会工作

12000

风景园林、农业管理、农村发展

10000

戏剧与影视、设计

20000

会计、金融

28000

其他专业

8000

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

工商管理

46000

公共管理

38000

会计、金融、社会工作

30000

农村发展

26000

其他专业

20000

(二)学制

1.英语笔译、金融、会计、农业管理等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二年;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三年。

2.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三年。

3.2025年招生专业以2025年招生目录为准。

(三)奖助学金

1.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奖助学金(不含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此类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助学金按照第6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助学金”执行。)

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提供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标准如下表,参评条件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等级

金额(元/年)

比例

金额(元/月)

一等

10000

20%

600(一年发放10个月)

 

二等

6000

30%

三等

3000

50%

2.社会奖助学金

社会奖助学金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资助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助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3.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参评当年文件为准。

4.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助研补助由导师发放,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学位硕士不低于200元/月,人文社科类学术学位硕士不低于100元/月,专业学位硕士补助标准由导师自定。

5.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6.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助学金

我校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等3家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此类研究生的第一导师为外单位人员,其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负责发放联合培养研究生从入学开始直至毕业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研津贴,具体如下:

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

助研津贴

等级

金额(元/年)

金额(元/月)

金额(元/月)

一等

10000

600

≥750

二等

6000

三等

3000

如果获评国家奖学金,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按标准发放奖学金。

(2)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

研究生第一学期无助研津贴,奖学金、助学金由华南农业大学按照普通全日制硕士生标准发放。第二学期至毕业的奖助学金和助研津贴由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

助研津贴

等级

金额(元/年)

金额(元/月)

金额(元/月)

一等

10000

600

 

≥1000

(第二学期开始)

二等

6000

三等

3000

如果获评国家奖学金,由华南农业大学(第一学期)或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第二学期开始)按标准发放奖学金。

(3)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

研究生第一学期无助研津贴,奖学金、助学金由华南农业大学按照普通全日制硕士生标准发放。第二学期至毕业期间的奖助学金和助研津贴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导师助研津贴(含奖学金、助学金和助研津贴)

食宿补助

年底绩效奖励

18000元/年

≥5000元/年

导师根据研究生工作量和取得业绩情况酌情发放

如果获评国家奖学金,由华南农业大学(第一学期)或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第二学期开始)按标准发放奖学金。

按照协议要求,联合培养研究生从第二学期起,前往联合培养单位开展学习和科研工作。

六、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遇国家2025年招生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招生政策为准。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任何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我校“910园林规划与设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考生应自带画板、绘画工具(铅笔、橡皮、绘图笔、圆规、分规、各种尺具、彩色绘画工具和材料等)、空白草图纸和空白二号图纸若干张。

“968专业设计”和“979命题设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答题纸由我校提供,考生自备绘画工具(含马克笔、彩铅、画笔、毛笔、钢笔、小刀等),受考场条件限制,不得使用水粉、水彩颜料绘制图纸,禁止携带画板、水桶、丁字尺等工具进入考场。

5.考生在报名考试及录取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scau.edu.cn),我校会将各类有关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6.学校每年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制改革项目(简称“专项”),为每个专项配置一定数量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围绕行业项目和行业需求(例如已经立项的“智慧养殖”“低碳农业”“作物育种”等方向),成建制培养符合当前“三农”工作及行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制改革项目介绍》)。此外,学校还实施“卓越工程师”研究生人才培养计划,依托广东省教育厅在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等地建立的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以基地专项指标招收研究生,由我校与基地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研究生人才(详见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卓越工程师”研究生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此外,学校还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等3家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

7.住宿。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全日制定向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其中,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联合培养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住宿第一学期由学校安排,第二学期至毕业由联合培养单位安排。

七、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办法

联系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秦老师  潘老师

招生专线:020-85280066,020-85280066(FAX)

邮政编码:5106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16室)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scau.edu.cn

查询手机版招生目录及招生信息请关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SCAUYZB华南农研招。

八、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https://yzb.scau.edu.cn/2134/list.htm

 

附件:

1.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制改革项目介绍.doc

2.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2025年“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docx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