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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年法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公告

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二)地点: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101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建东街内蒙古农业大学东校区)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一)《报名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的《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2份(本人需在表上相应位置手写签名,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身份证明: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应届毕业生未下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则必须提供毕业院校教务处开具的毕业审核通过证明(而非预毕业证明),否则复审不予通过。

(四)学历认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要求在有效期内(注:所有学习阶段都需打印)。

(五)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1-4309256。

(二)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三)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疏忽错过资格复审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资格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四)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通知面试相关事宜,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五)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无论其面试通过与否,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报考及入学资格。

三、面试

(一)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所有考生当日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到达面试地点,凡未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的要求执行。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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