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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4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分为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等六个主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现全面开展学位申请电子化工作。现将2024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

为规范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进一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我校现全面开展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工作。凡本学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均应严格按照我校各学科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模板(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附件2)的相关要求撰写学位论文,进行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导出“检测合格证明”,提交到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系统操作:个人信息——检测合格证明)。3月15日前,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双盲评审等环节,具体要求见《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的操作说明》(附件3)。

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1. 3月18日前,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研究生学位申请表》2份(附件4)、学术成果原件、成绩单原件2份(研究生院提供)、研究生培养手册原件等学位申请纸质版材料。此外,还需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实验记录或临床病例记录电子版材料(系统操作:个人信息——记录信息),原件要求导师保留,原则上毕业后不少于5年;学术成果材料电子版(系统操作:个人信息——专利信息、发表论文信息)(附件5)。如发现研究生在提交的学术成果材料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等,将追究研究生本人及导师相关责任。

2. 3月18日前,研究生学术成果未达到学校对本年级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要求或本人原因自愿延期申请学位,均须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延期申请学位审核表》(附件6),一式三份,提交至所在学院。

3. 3月21日前,各学院指派专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审核,(系统操作:论文答辩——答辩资格审查——导出审查情况),下载《长春中医药大学2024届研究生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7)。审核工作完成后,须将《资格审查汇总表》上传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资格审查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上传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至学校。(系统操作:上报材料管理——上报材料信息——阶段类型:论文答辩——阶段名称:2024年春季学期)

4. 学校形式审查。研究生院负责对全校研究生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检查,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形式审查。

5. 逾期未提出学位申请的研究生,本次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三、提交学位论文

1. 3月22日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系统操作:论文答辩——答辩申请)。提交四种材料:学位论文word版、学位论文pdf版、学位论文摘要txt版、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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