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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通知

根据学校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上半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流程与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流程与要求办理申请工作。

步骤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基本条件确认

1. 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成绩合格(可登录研究生-师生服务系统查询确认)(《学术道德规范》需要提交纸质版学分互认申请表(可在群内下载));

2. 征得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导师(下文中“导师”,均指系统导师,有两位导师者均需签名)同意;

3. 满足入学年份对应的资格论文要求;

4.申请过延期资助学生需完成延期资助考核,相关文件请见QQ群;

5.《工业科学研究院学术活动听课手册》参加次数满足学院要求。

步骤二、毕业申请提交及审核

有意向上半年申请学位、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尽快添加硕士毕业答辩QQ群768520907;

2.打印《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附件1),本人及导师签名后,3月25日前将承诺书上交至学院雅各楼214办公室丁老师处;

3.以年级为单位统一汇总提交《学术活动听课手册》;

4.3月25日前,学位申请人需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内提交毕业申请。

步骤三、资格论文审核

学位申请人于4月2日前将:(1)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检索报告、(2)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见附件2)和(3)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其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应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到学院雅各楼214室。

步骤四、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及学术不端检测

1. 学位论文自审与提交

学位申请人对照《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https://gs.whu.edu.cn/info/1022/3231.htm)及学校学位处当年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待学校发通知后更新)进行论文自查修改,删除论文封面、摘要、扉页、致谢等处所有能体现导师及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姓名、项目、成果等),导师完成论文评议及审核,格式不符合要求或未隐去所有体现导师及个人身份信息的学位论文应予审核不通过,导师于4月12日前将审核后论文发送至dingxing@whu.edu.cn(论文的命名为"学院-姓名-学号",请务必保证按此方式命名)。

2. 学院审核论文格式

格式不符合要求或未隐去导师及个人相关信息的学位论文予以退回,并按照《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规定,本学期不予送审。

3. 学术不端检测

学院将开展两次学术不端检测。

(1)4月9日,学位申请人自愿来学院雅各楼214办公室开展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自查。

(2)4月17日~18日,学院集中开展第二次学术不端检测。要求:学位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10%,不得出现文字剽窃和观点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经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按照《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规定,本学期不予送审。

步骤五、博士学位论文外审

学位论文通过格式审查及学术不端检测后,请申请人在4月20日前将论文评议材料交至雅各楼214室丁老师处。

1.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三个电子文件:①论文信息汇总表,命名格式要求“学校代码_姓名首字母大写”,如10486_KD;②论文原文(隐去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论文致谢部分,论文格式为PDF格式,不超过20M,PDF格式,同查重版论文保持一致,命名格式要求“学校代码_学号_LW”,10486_2009102010007_LW);③论文摘要(TXT格式,应与论文原文的中文摘要一致,命名格式要求“学校代码_学号_ZY”,如10486_2009102010007_ZY),具体要求及说明参看附件4、5,全部材料由学生本人携带U盘至雅各楼212室丁老师处拷贝材料。

2.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5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

3.博士学位论文由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送教育部平台5位专家盲审。评阅结果为4个良好及以上,且无不合格,视为通过。评审结果运用如下:

(1)评审结果有1个“不合格”、4个“优秀”,经申请、审批同意后可进行复评;

(2)其他评审结果有1个“不合格”的,均不得进行复评,且须延期至少半年修改后重新送审;

(3)评审结果有2个及以上“不合格”的,须延期一年修改后重新送审;

(4)评审结果有2个“合格”的,须延期至少半年修改,经学院审核把关后,方可申请答辩;

(5)评审结果有3个及以上“合格”的,须至少延期半年修改后重新送审。

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内最多可申请2次双盲评审,结业后两年内仅有1次申请双盲评审的机会。

通过论文外审的申请人须按照评阅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

步骤六、学位申请表领取及填写

学位论文外审通过的学位申请人于5月15日-5月27日间到雅各楼214室领取《博士学位申请表》,填写“学位申请报告”,导师填写“指导教师推荐意见”并签名。

其中《学位申请表》第3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按表中要求规范填写。该表只需填写攻博期间符合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成果要求的论文、专利、出版著作、标准等,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包括个人署名、导师署名、单位署名、论文收录等)均不填写。

步骤七、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1. 学位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导师审核。

2. 学院将按照二级学科集中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选聘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答辩委员会5人或7人(须为奇数)组成(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人),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授担任,其他委员应为教授博导或正高级以上行业专家。委员中至少有1人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成员 (名单附后)。答辩委员会秘书由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或博士后担任。

3. 答辩材料领取与送评。以答辩小组为单位,由答辩委员会秘书携《学位申请表》(其中答辩委员会组成页及表决票应填写完整)到学院雅各楼214室进行纸质材料及系统内答辩流程确认,学评会秘书加盖“同意答辩委员会组成”章后,携《学位申请表》到学院雅各楼212办公室在表决票上加盖学院公章。答辩秘书负责在答辩前一周将学位论文送交各位委员,并承担答辩会议记录等答辩事务。

4. 所有2024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必须于5月27日前完成。

5. 答辩过程按照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执行。学位申请人必须详细汇报根据论文评阅专家意见的修改情况。答辩委员表决后,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申请人及与会者现场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表决结果。

6.学位申请人按照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并将导师审核通过并亲笔签名的《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报告》胶装至《博士学位申请表》。

7. 5月30日前,答辩秘书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答辩结果。

步骤八、博士学位申请网上提交

5月30日前,通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登录系统完成学位申请相关信息填报,所填报信息应与纸质《学位申请表》中信息完全一致。

步骤九、档案资料整理提交

6月20日前,按照《学位申请表》中规定完成图书馆论文送存,并将以下所有材料递交到学院雅各楼214室:

1. 博士学位申请表1份,需包含论文评阅书和表决票,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报告,整本胶装完好;

2. 开题报告登记表和开题报告胶装成册(1份,系统内时间和纸质版时间应一致);

3. 博士学位简况表中、英文各1份(在领取的学位申请表中);

4. 研究生入学登记表(1份)

5. 毕业生登记表 (2份,学院雅各楼214室肖老师处领取表格填写);

6. 博士学位论文2本,其中1本夹附知网授权书,1本夹简况表中英文摘要和修改报告(论文应为按照盲评意见和答辩委员意见修改后的最终版,并将导师对阶段性研究成果的评议意见、答辩委员会专家名单和答辩决议书页封装在论文中);

7. 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3,4,7页内容用A3纸正反两面复印(17份);

8.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2份)。

重要说明:

1. “学位申请表”中的博士学位申请报告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已按培养方案完成全部课程,取得全部学分,成绩符合而要求,并完成了所有要求的培养环节,发表了符合申请博士学位要求的创新成果,学位论文已完成并通过了预答辩,特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2. 所有表格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顺序和相关规定要求。

3. 提交给学院的所有材料请务必线装或胶装完整,不接收订书机装订。

4. 为方便咨询,可加博士答辩QQ群768520907。相关问题请先在群在线文档Q&A中查找答案,尚无答案的问题请在该在线文档中提出,办公室集中处理、定期反馈。

5.答辩通过后提交了学位申请不等同于学位授予,最终结果需经过学院、学部及学校学评会逐级评审确定。

6. 学位申请纸质申请表与申请人提交至研究生管理系统的信息必须保证如实一致。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7. 第十一届武汉大学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名单

动力与机械学院:刘 胜 郭 江 巫世晶 肖晓辉 康 勇 龙新平 岳亚楠 王 学 梅青松 定明月 谢学军 雷  诚 孙  萍

电子信息学院:倪彬彬 万显荣 李德识、易本顺、马泳、易帆、袁志刚、王慧、陈泽宗、许贤泽、李松、郑国兴、龚威、何思远、李仲阳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刘正猷 任 峰 乔豪学 王建波 方鹏飞 朱宗宏 刘惠军 何 军 陈志权 徐红星 刘 威 常 胜 王植平 肖湘衡 张晨栋

请2024年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务必按照流程步骤、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学院后续的学位申请工作将根据学校的学位工作安排及时更新。

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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