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调统一管理档案文件,进一步加强规范档案管理、查询流程,请各学院认真、有序做好2024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为确保毕业生档案安全、准确,现将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材料
毕业生档案应包含以下材料:(1)郑州轻工业大学学生登记表;(2)军训成绩单;(3)在校学习成绩单;(4)学生奖励登记表或学生处分文件;(5)学生党、团关系相关材料;(6)德育学分学籍档案表;(7)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8)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9)原始档案材料;(10)诚信教育合作书(只涉及毕业时未还贷款的学生);(11)其他可供组织考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12)档案转递通知单。
二、封面填写说明
1.档案袋封面左上角,规范书写编号,编号要和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学号保持一致;
2.档案袋封面左下角,用铅笔书写学生姓名,字体稍大,字迹清晰可见。各学院核查、整理后,请汇总填写“附件:xx学院2024届毕业生档案转递清单”。于6月26日前与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档案交接。
三、转递须知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 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可按照毕业生本人申请,将其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或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两年期满后毕业生未申请转递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2.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准自带。学校统一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转递时档案材料要用统一的档案袋封装后,再装入专门制作有“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标志的统一封套,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四、注意事项
1.请毕业生务必提前确认档案接收单位能否正常接收档案,以免退档或给个人带来其他不良后果。
2.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转递信息的,请务必在所在培养单位移交毕业档案之前申请办理,逾期不再(无法)受理。未按要求及时申请变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归档和转递工作,为了不延误毕业生档案转递,请根据毕业生档案移交时间安排,提前做好毕业生档案收集、整理、盖章等工作,确保毕业材料类型、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并严格按规定时间转递毕业生档案。
联系电话:86608155、86601155
附件:1.xx学院2024届毕业生档案转递清单(模板).xlsx
2.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docx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