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要求,2023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惠安县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办法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 年9月26日8:30-9: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城保巷8号四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023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打印签名)和考生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打印签名)。
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持境内学历报考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的查询认证结果。持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交辅修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主修、辅修专业在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
4.其他岗位所要求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专业测试或体能测试)资格的,须由本人向资格复审单位书面提交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