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2年9月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答辩系统”内“学位办相关”中“论文答辩”部分将于5月21日开通,成绩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可登陆系统申请答辩(成绩问题,请于5月23日前联系于老师,本硕博同学的成绩需学校通过后才提交答辩申请,群内会有相关提醒),关于博士预答辩另行通知。
2.凡9月拟申请博士人员应于06月01日前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出生年月必须和身份证件一致)。博士生核对基本信息并等待学院审核通过后,博士学位申请者提交查重合格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学院审核论文后,博士生可提出答辩申请。网上提交答辩申请时,填写的所有信息特别是个人成果、发表国内、外文章数目等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完整,否则不能通过答辩审核。(只需填写吉林大学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和除导师外第一作者的成果)。
3.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提出答辩申请时,创新成果须达到化学学科基本要求。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校学位字[2020]21号)要求,如博士学位申请者答辩前已达到基本要求(附件十一),通过资格审查后可提出答辩申请。对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其创新性水平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也可以提交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审核意见分为:(1)创新性水平达到要求,同意申请答辩。(2)创新性水平未达到要求,不同意申请答辩。学院将对同意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成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对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必须以现场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审核,现场录制视频备案。同意答辩申请的,论文评审份数增加至5份。超期培养的博士研究生,论文评审份数为5份。
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博士学位申请者,需在《化学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见附件六)后,另加《化学学院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博士学位答辩申请表》(附件九),于05月25日前交研办于老师处。
4.未缴清学费等相关费用者,将无法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请先登录财务缴费平台(网址:cwsf.jl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自行查询。凡需缴纳超期培养费的学位申请者,请在06月01日将填好的“研究生超期培养申请表”(见附件五)电子版发送到邮箱myu@jlu.edu.cn,经财务处统一处理后,申请答辩人员登录财务缴费平台,于提交答辩申请前一日缴清相关费用后方可在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
5.我校学位论文保密等级一般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五级。涉及秘密、机密、绝密的学位论文的管理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见附件三)执行。涉及到专利申请、技术转让、成果推广以及技术或商业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保密级别为内部。该类论文应于06月03日前在系统内提交内部论文申请(并告知于老师),同时系统打印出申请表(一式四份),按要求经相关部门或人员签署意见后,交化学学院研办。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涉密申请。
涉密论文相关要求见校内通知05月20日研究生院发布的 :关于2022年9月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6.化学学院对中期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截止到6月13日。
5月25日前,化学学院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和万方“文献相似性检测系统”对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论文不能送审。化学学院将检测后生成的报告单直接反馈给论文的指导教师,并在指导教师对检测内容及结果进行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每名毕业生需提交完整内容的学位论文(方便下载和上传请将图片删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hemdep@jlu.edu.cn,每人仅检测一次。提交的电子版论文要求以“化学学院_学号_学生姓名_导师姓名”命名。
化学学院检测要求:整体检测结果重复率在30%以上者不予安排答辩,在10%以下者为合格,检测结果在10%-30%之间的修改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绪论单章不超过30%,实验单章不超过10%,06月13日以后学院将不再受理本学期答辩申请。
博士生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05月25日前,申请人将《化学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见附件六)及发表文章首页或文章正式接收函制成1个pdf(申请表中每项成果后需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