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关于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  > 【培养】关于公布我校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结果的通知

【培养】关于公布我校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结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通知》(苏学位字函〔2022〕4 号),我校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入选项目115项,其中科研计划项目90项、实践计划项目25项。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经费报销、过程管理、结题考核等。项目承担者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

二、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三、项目经费必须规范使用,不得用于与该研究项目无关的支出。资助标准按自然科学类每人不低于1.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每人不低于 0.8 万元/项执行。

四、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向所在学院申请结题完成考核,相关结题材料报研究生院归档。

五、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20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