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将选派学生于2024年春季赴境外高校交流学习一学期/学年(5所院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交换生项目指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或全日制研究生赴境外合作院校学习一学期/学年的交流项目。参加项目的学生在境外高校学习期间,不被授予学位,境外所获学分将依据成绩单,依照我校规定进行学分转换。
除部分特殊项目外,参与本项目学生无需缴纳境外院校学费,仅需缴纳天津大学学费;境外高校交换学习项目发生的其他费用(如生活费及机票费用、出境手续费等)自理。
本科学生根据境外高校提供的课程列表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关的课程,并且必须提前将拟修课程方案与学分兑换计划报所属学院审批。经所属学院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用境外学校所选课程替代我校相应课程并完成后续学分转换。研究生学分兑换办法,由研究生院与学院共同制定执行。
二、选派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生:
本科生:四年制二、三年级以及五年制二、三、四年级;
硕士生:交换学期为预计毕业学期的不建议申报。
2)学习成绩需满足申报院校的最低要求并确保按时毕业,专业排名前50%的同学优先考虑。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需自筹赴境外相关费用。
5)学校对初步确定的人选再次进行审核,并有权取消因成绩或其它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此交换项目同学的交换资格。
6)学生不得以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交换项目。
三、申报院校
请查看网页附件,本次发布项目部分申请截止日期将近,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尽快准备申请材料。
四、选派流程
遴选遵循“自愿报名、院系推荐”的原则,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学生报名
8月23日00:00前,有意向申请本项目的同学请登录境外院校官网查询相关专业及课程信息,确认拟就读专业及课程后,填写“2024春季交换生在线登记表”(二维码后附),同时填写《学生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全部学生)、《学分对照表》(限本科生),将纸质版交至所在学院负责教务/外事老师处。(《学生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学分对照表》请参考附件)
-线上报名表二维码:
注:每人每批次限报一所院校。如果申报院校未能获得推荐资格,则依据“调剂志愿”中填报的院校再次征询派出意向。请谨慎填写志愿,确保符合外方的录取要求并能按时报到;一旦获得推荐资格,不可擅自退出或者变更交换。
2)学院推荐
8月23日12:00前,各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初审材料后确定推荐学生人选,填写《院级单位推荐意见表》,将学生申请材料及学院推荐意见提交至国际处暨港澳台办交流科(新校区1895行政楼A324),或综合服务大厅国际处工位(卫津路、北洋园校区均可)。
3)校级遴选
8月25日下午,安排在线面试。所有报名同学均需参加面试,请提前协调好时间。面试形式为3-4分钟ppt展示(自我介绍、申报原因等,除中国台湾高校,申报其他境外院校均为英文展示)外加问答。面试平台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