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教通字[2023]42号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学校决定启动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
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22版)》(工程教育认证通告〔2022〕第7号)《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22版)》要求,以“国标”为标,以专业认证标准为尺,将专业认证要求、科技发展前沿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并结合学校《关于修订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附件1),全面修订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人才培养方案”)。
二、修订范围
学校在招本科专业(含“卓越计划”、“英才计划”、“产业计划”、国际学生教育所在的本科专业,不含停招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辅修、双学位专业。
三、工作进程
(1)各学院(部)成立由院长(部长)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成立以专业负责人为组长、骨干教师为主要成员的工作小组,并在7月23日前组织制订并报送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工作事项及具体负责人)。
(2)工作小组在对现有培养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并充分调研国内外高校(包括国外高校2所;国内985、211高校3所;同类一流高校5所,排名前150名)同类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经过“社会需求调研—培养规格论证—资源条件分析—国内外同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比较—院系研讨论证”等环节,在8月25日前形成本专业培养方案初稿及学院论证材料(附件2)并提交教研科。
四、修订说明
1.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对本院(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理清人才培养思路,加强课程体系的整合,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请各学院(部)组织好人员、安排好计划、掌握好进程,做到按时间、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
3.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请统一使用最新的课程信息,详见《课程信息一览表》(附件3)。新增课程的课程编码栏请空缺,有变更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类别发生变化)不能沿用原课程编码,请先将课程编码栏空缺,待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后再新建课程编码补齐。
4.请仔细核对修订后培养方案中“五、学制与学位”中的获得学分的要求,务必与“六、专业课程设置及指导性修读计划”以及“七、学时学分统计表”中的学时、学分一致。
附件:
1. 关于修订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
2. 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材料
3. 课程信息一览表
4. 相关文件汇编
联系人:韩慧宁、魏昙娟子 联系电话:0716-8060577
邮 箱:cjdxjwcjyk577@163.com
教 务 处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