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全面发展成才,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奖励规定》(南理工字〔2017〕94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学生班集体(2024年入学新生除外)。
二、评选时间
2024年11月1日—11月19日
三、名额分配
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学院班级总数的15%(按照平均每个班级40人计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院学生总数(2024年入学新生除外)的5%和3%。
四、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要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和引领性作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必修课和限选课考试成绩不合格门次不超过2门,参评学年智育成绩排序在班级前10%,综合素质测评排序在班级的前30%;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支持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各项工作,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支持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各项工作,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参评学年内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厚植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参评学生须担任学生会、班级等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个人智育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排序均列班级前50%以内,必修课和限选课考试成绩不合格门次不超过2门;
3.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公道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
5.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学业上有突出成绩或在某个方面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可破格推荐;
6.参评学年内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管理规范、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团结友爱、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无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各种出勤率均在学院排名靠前;
2.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在评奖学年内全班同学的学习成绩优良率高,必修课成绩及格率在90%以上,没有因学习成绩原因而退学或留级的学生;
3.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班级活动,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示范引领效应,班级整体呈现出良好的道德素质;
4.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干净整洁的宿舍卫生环境,在宿舍教育管理各项评比检查活动中成绩显著,无擅自外宿现象,无脏、差宿舍,无违章用电、浪费水电现象、使用酒精炉、饲养宠物和其它违反宿舍管理的行为;
5.全体成员坚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率在95%以上;
6.班级在评选学年内没有重大事故发生。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集体)申报
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个人和班集体可自主申报,并填写“南阳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见附件1)、“南阳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审批表”(见附件2)交于教学院。
(二)教学院评选
1.各教学院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可吸纳教学、科研等部门和教师代表参加。
2.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过程中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
六、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把评选过程与学生成长教育紧密结合,做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各教学院将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审批表于11月19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同时将推荐名单电子版发至学生处邮箱nylgxsc@126.com,学生处汇总后在学生处主页公示5天无异议后表彰。
附件:
1.南阳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2.南阳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学生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