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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022年春季学期自2022年2月21日至7月3日,共19周。全校学生2022年2月21日正式上课。为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学工作基本方针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特别是考察我校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本为本”,遵循“四个回归”,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围绕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通识教育、成长成才教育,着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崇尚真知、追求卓越,具备健全人格与强健体魄、宽厚基础与创新能力、全面发展与个性魅力、全球视野与责任担当,促进地区进步、时代发展的带头人与骨干人才。

二、开课计划制定

(一)各学院应按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完成2022年春季学期开课计划的制定工作,2019级、2020级、2021级开课计划按照2019年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严格审查教师上岗授课资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科学合理确定所开设课程的任课教师、辅导教师、班级容量、上课时间等。

实验课、学年论文、教学实习等教学环节需列入开课计划。多位教师合作主讲同一门课程的,应在开课计划表中分配好学时学分。开课计划格式严格按照内蒙古大学开课计划表填写。

(二)各学院应按照《内蒙古大学教务处关于印发外聘教师讲授本科生课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大教字〔2016〕77号)文件,严格审核外聘教师资质条件,严格把控教师聘用考核政治关。本学期新增的外聘教师需填写《内蒙古大学本科教学外聘教师备案表》,附外聘教师身份证、在职证明、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已聘任并备案的外聘教师按单位填写《内蒙古大学外聘教师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备案。

(三)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开课严格按照《内蒙古大学教务处关于通识教育选修课立项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每门课每学年至少在南北校区各开设一个课堂。

(四)各学院立项建设的主干核心课、一流本科课程等课程教学改革项目,要以深化教师教学模式、学生学习方式和学生学业考核评价改革为重点,全面梳理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更新教学大纲,改革课程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优化备课、课堂讲授、分组讨论、合作性学习、平时作业、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必要环节,积极运用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探究式、案例式等方法进行教学,鼓励采用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英汉双语教学和全英文教学等方式增强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五)各学院制定的开课计划须经本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于2021年11月1日前将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课开课计划、外聘教师备案表和汇总表等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电子版发至caixia19@imu.edu.cn。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开课计划报送教务处民族教育科,电子版发至ndgaowa@imu.edu.cn。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计划申报表和申报汇总表于2021年12月2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电子版发至jwcjgk@imu.edu.cn。

三、课表安排和录入

(一)通识教育必修课开课单位需与各学院联系确定上课人数。各学院应按照通识教育必修课课表安排专业课课表。所有课程(不含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按16周次排课,不允许提前结课。所有单数学分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除外)按隔周或单双周原则排课,不允许三节及以上连排。同一课程的同一教学班一天内课时安排不能超过2学时。每周四第5—8节不安排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除外)。

(二)各学院须将课表(含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于2021年11月22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课表时需确保所开设课程的课程编号与学生培养方案一致。教务处根据各学院的录入结果于11月23日开始排课。

(三)各学院排课前应确定好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课表一经排定,不得变更。

四、学生选课安排

各学院应在选课前将各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通识教育必修课课表(课堂号)、专业课课表(课堂号)发给学生,确保学生按时顺利选课。

各年级学生应根据2022年春季学期开课计划、课程表及本人意向在规定时间段内选课,每学期主修专业的修读学分最高不得超过30学分。

学生选课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正选阶段

为方便学生选课,本学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通识教育选修课、通识教育必修课、专业类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重修课继续采取错峰选课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通知学生严格按照选课要求进行选课。正选阶段时间安排见表1。

表1  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选课时间安排表

课程类型

选课学生

选课时间

备注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

各年级

12月6日9:00至12月7日16:00

 

通识教育选修课

2018级

12月8日9:00至12月9日16:00

最多选修3门

2019、2020级

12月10日9:00至12月11日16:00

最多选修2门

2021级

12月13日9:00至12月14日16:00

通识教育必修课、专业类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重修课

北校区各年级

12月15日9:00至12月16日9:00

 

南校区各年级

12月16日11:00至12月17日10:00

 

南北校区各年级

2021年12月17日11:30至2022年

1月7日9:00

 

在线开放通识教育选修课不设试听阶段,学生需在内蒙古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完成选课。每个学生毕业审定时最多可认定1门在线开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

(二)补退选阶段

学生可对照教学计划在补退选阶段进行选课调整,补退选工作安排在2022年2月21日至3月7日进行。

通识教育选修课补退选在2022年2月21日至2月27日(教学周第1周)试听后进行,补退选阶段选课门数限制与正选阶段一致。补退选阶段时间安排见表2。

表2  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补退选时间安排表

课程类型

选课学生

选课时间

备注

通识教育必修课、专业类基础课、专业核心课、

专业方向课、重修课

各年级

2月21日9:00至2月25日16:00

 

通识教育选修课(含在线开放通识教育选修课)

2018级

2月28日9:00至3月1日16:00

最多选修3门

2019级、2020级、2021级

3月2日9:00至3月4日9:00

最多选修2门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

各年级

3月4日11:00至3月7日9:00

 

(三)学生可按“单一课程”、“课程模块”、“课程串”等方式跨学院学科选修其他本科专业基础课和核心课,鼓励优秀学生选修本专业研究生专业课,所选课程学分可以冲抵通识教育选修课相应类别课程学分或专业选修课学分。

(四)补退选阶段学生须认真核对选课结果,经学生本人确认提交的选课结果不得变更。

五、课堂教学要求

(一)全面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各学院应依据《中共内蒙古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课堂教学建设的实施意见》(内大党发〔2018〕17号)、《内蒙古大学关于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意见》(内大发〔2016〕13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教师教学管理,确保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1. 各学院要把落实“十项准则”作为师德师风建设首要任务抓紧抓好。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维护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不得有违反宪法法律和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任课教师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 任课教师必须遵守教学纪律,严格按教学大纲合理安排教学进度,讲授教学内容。在保证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任课教师可以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也可以介绍不同的学术见解,但不得讲述与课程无关的内容。

3.任课教师应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学校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在编写教学计划、教案、讲义、板书,制作课件、命制试题、布置批改作业、辅导答疑、撰写听课记录、指导论文、认定实习实训报告、考核社会实践活动等教育教学活动中应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生在参与课堂发言、分组讨论、课后作业、开题报告、实验报告、实验记录等教育教学活动时应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4. 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管理,维持良好的课堂纪律。既要关心、爱护、引导学生,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管理;要严格学生的考勤工作,掌握请假学生的去向,并将学生考勤情况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反映。

5. 各学院要在开课前将选课学生名单送达任课教师,并告知任课教师所有选课学生已修读课程的不合格情况。任课教师要对有不合格课程的学生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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