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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三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报名、考试工作通知

各报名点、培训点: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作出的指示精神,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与中国图学学会共同商定开展“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考评工作。

1.第十三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试行无纸化考试,一级考试时间为12月8日(星期六),二级建筑、结构、设备设计专业考试时间为12月9日(星期日),统一上午9:00-12:00进行。

2.第十三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11月17日截止,第十三期开考一级和二级建筑、结构、设备设计专业,试行全国统一阅卷。

3.各报名点、培训点将报名人数集中后,按级别和专业分类,统一填写电子呈报表,发送至bim@cgn.net.cn邮件主题以考点名称命名。

4.考试合格考生,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证书》和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证书》。考生每人备电子照片,待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照片连同考生答案电子版文件刻盘一同寄到中国图学学会。

5.报考条件见《BIM技能等级考评大纲》。为做好“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考评工作,请各报名点、培训点老师认真阅读《BIM技能等级考评大纲》。考试样卷和往期考题供各培训点作为培训资料参考。

6.考生统一使用《全国CAD/BIM技能等级考试准考证》,准考证将按报名人数统一发放至个各报名点或培训点,由各报名点或培训点统一打印。

7.考生出现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禁考一至两年。

8.考生报名参加“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即吸纳为学会会员,享受减免会费一年。

9.在西部偏远地区考点报名的贫困生享有考生报名费减半的优惠政策。

10.“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考评工作解释权归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与中国图学学会所有。

 

 

 

中 国 图 学 学 会 2018年9月17日

 

报 名 注 意 事 项

1.考生报名时,每名考生必须填写一张考生报名表(在中国图学学会官网下载,网址:www.cgn.net.cn)并交电子照片,纸质照片贴在《准考证》上(如可打印则不需提供纸质版)。

2.照片要求:大小20-60K,尺寸250×350像素,必须是白底免冠清晰大头像,正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

3.各培训点报名时统一用Excel呈报表模板(请在中国图学学会官网下载)录入。表格按报名时的类别、级别做表,同时附总人数统计表。

4.第十一期、第十二期判定雷同的考生不得报名本期考试,西部偏远地区的考点需要求贫困生提供贫困证明(考点存档)可能享有考生报名费减半的优惠政策。

5.请各报名点、培训点报名时将报名费用汇到指定帐户,以便及时办理证书。

银行汇款: 户  名:中国图学学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升路支行 帐  号:0200006209089137685 邮局汇款: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006室

中国图学学会 邮  编:100083 电  话:010-62165987(财务)  62165983(科教部) 传  真:010-62165987    邮 箱:bim@cgn.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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