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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为做好在匈牙利高校学习的优秀留学生申请“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研究生面向以下三类人员选拔: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2.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受理。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 在匈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匈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及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全部学费或获得全额学费资助的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还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5. 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6. 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者,还应满足具体合作渠道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办法

1.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24时(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国外留学申请人用)》(见参考网站4)准备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2.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3.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具备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和学习计划可行性。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4. 申请人按要求在管理平台上提交申请材料和信息,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须与在管理平台上提交的信息一致)整合为一个PDF文档后发送至邮箱:educationalchina@gmail.com。注:今年不用提交纸质材料。

四、注意事项:

1.高水平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2.以下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2)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3)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

4)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5)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备注:录取人选最终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五、联系方式:

留基委项目联系人:张浩/王婷/刘大伟/杨立国,电话:010-66093987/3956/3346/3957,传真:010-66093954,电子信箱:yjs@csc.edu.cn

教育组办公室联系方式:educationalchina@gmail.com,xyl_jy@163.com;+36-1-4133387,+36-1-4133385。

参考网站:

1.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

2.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流程: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1

3.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2

4.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国外留学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7

5.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4

中国驻匈牙利大使馆文化教育处

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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