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医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现启动我校的市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科研计划一般项目分为科技一般项目和社科一般项目。研究类型应符合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
一般项目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开展前瞻探索研究,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设计新方法、发现新现象、取得新突破。科技一般项目依托理工农医类学科,社科一般项目依托人文社科类学科,加强自由探索、突出原创,服务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文化传承创新。项目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引导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不追热点,把冷板凳坐热”,支持北京高校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基础医学、哲学、历史、文化等研究领域,加强基础研究,积极自由探索,夯实学术基础,培养优秀青年科学家。
二、科技计划、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要求
(一)科技一般项目和社科一般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见各学院/医院通知,各学院/医院发通知前先与校科技处确认申报指标。当年结题有延期或终止撤项的,酌情核减申报指标。
根据近年来我校的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情况,学校将对附属医院申报的科技一般项目组织答辩遴选。校本部各学院申报的项目学校不组织遴选,由各学院按照申报指标进行院内遴选并公示后上报学校科技处。
(二)申请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人年龄须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为市属高校专任教师,鼓励一线教学和科研人员申报。申请人必须是项目实际主持人。申请人学风端正,信誉良好,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在所属单位的工作年限(不含返聘、延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资助周期内原则不允许更换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个。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大、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有在研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的负责人。请各学院/医院自查,后果自负。
2)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曾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或终止的;
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4)已承担过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4年度申报资格。
(三)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安排
校科技处接收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逾期不受理。申报材料应由申报单位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个人申报的截止时间见学院/医院通知。请各学院/医院于10月10日前将《科技/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和《科技/社科计划申请一般项目汇总表》、院内公示截图(仅校本部各学院提交)电子版发送至校科技处联系人邮箱。
请附属医院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并准备5分钟的PPT,答辩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待学校审核遴选后再统一通知网上填报。
三、研究期限及资助强度:
研究期限:研究年限为3年,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2026年12月。
资助强度:
1)科技计划一般项目资助额度:每项总额10万元。预算科目包括:材料费、动物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2)社科计划一般项目资助额度:每项总额5万元。预算科目包括:材料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数据采集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按照《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教育〔2018〕521号)要求,实行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校本部各学院组织申报,上报项目须通过院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遴选排序,并在院内进行公示,最后按照各学院分配名额将《申请书》和《汇总表》和院内公示截图报送至学校科技处。如本单位的申报数量达不到所给申报指标数,请于9月28日前报科技处,学校对指标进行再分配。
(二)各学院/医院要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规范,发挥院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的作用,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和创新程度把关,推选优秀的项目,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三)加强学风建设和科研信用管理。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研究内容。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出现申报资格不符、一题多报、虚假申报、学术不端等现象,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惩处并核减学院/医院下一年度申报指标,市教委将取消项目相关人员5年内申请市教委各类项目资格。
(四)项目申请中,应合理填写经费预算,预期成果指标不宜过高。在执行过程中因经费支出进度慢而影响学校拨款,以及结题验收时因经费使用不合理、未完成预期成果指标、研究任务执行较差而导致延期、撤项或被教委退回的项目,学校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惩处并核减学院/医院下一年度申报指标。
科技计划项目联系人:李依林 83911099 liyilin@ccmu.edu.cn
社科计划项目联系人:马兰 王晶 83911990 malan@ccmu.edu.cn
附件1:《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
附件2:《科技计划申请一般项目汇总表》
附件3:《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
附件4:《社科计划申请一般项目汇总表》
首都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