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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8级本科生报名参加校内辅修相关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18级本科生报名参加校内辅修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主修专业修取的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在70分以上,且不及格课程少于2门的我校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交叉培养班学生不能报名参加校内辅修。

2、无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二、辅修专业开办及学位授予

1、校内辅修专业开设信息见2018级辅修专业一览表(附件一)。学生只能选择修读一个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专业类,即辅修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四位不相同。

我校各专业部颁代码和学位授予见华中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信息一览表(附件二)

2、单独开班的辅修专业,辅修学生周六、周日上课;跟班上课的辅修专业,辅修学生随该专业的主修学生上课(辅修课程查看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华师行字〔2019〕96 号)文件规定,修满辅修专业课程 25 个学分,可获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 50 个学分(含6个毕业论文学分),且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学位〔2019〕20号)文件精神,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5、学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的完成时间必须与主修专业学业完成时间一致。

三、报名程序  

1、请有意参加校内辅修的2018级学生登陆网上一站式服务(one.ccnu.edu.cn)--我的应用--教务管理系统--辅修报名,进行网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08:00至12月12日20: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人数超出辅修专业规定人数,本科生院将按所报名学生在校第一学年的学业平均学分绩(含所有课程),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3、学校本科生院将于2019年12月13日,在本科生院网页--通知公告--学生栏公布报名结果。学生根据公布的报名结果,在规定的缴费时间登录华中师范大学网上自主缴费平台缴费http://218.199.196.90/。

缴费时间:2019年12月17-19日,逾期视为放弃辅修报名。

4、校内辅修分两个阶段进行,即辅修证阶段和双学位阶段。此次报名后,学生先缴纳“辅修证阶段”学费2500元,修取25个辅修学分;若继续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双学位证阶段”),在完成“辅修证阶段”后,于2020年11月份在网上申请(以本科生院通知为准),再缴纳2500元,修取25个辅修学分(含6个毕业论文学分)。

5、财务处将辅修学费发票打印后下发到学生所在主修学院。

6、报名交费审核通过后,学生不论修满学分与否,或中途申请退出辅修,所交学费不退。

四、辅修选课

辅修学费缴纳成功后,学生须参加本学期期末的辅修课程选课,下学期开始辅修学习。

五、学分转换

根据学校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内容,校内辅修学分不得“一分两用”,即获得辅修结业证书或辅修学士学位,其辅修学分不能充当主修专业的通选学分。但对未能取得证书的辅修课程学分,在辅修终止后,可根据学校相关学分管理规定转成主修专业通选学分。

校内辅修为学生自愿行为,若学生放弃(终止)辅修,不选课上课即可,不需要向本科生院申请。但对未能取得任何辅修证书终止辅修学习,且需要将辅修课程学分转为主修专业通选学分者,需向本科生院提交《终止辅修申请表》(本科生院网站下载),本科生院每学期开学后前两周接受学生辅修学分转换申请,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9〕20号)和教育部(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并经过召开“七校联合办学”2019年专题工作会议,七所高校一致决定,暂停“七校联合办学”2018级学生辅修招生。

联系人:谢燕;电话:67868064;办公地址:行政楼204室。

 

附件:1、2018级校内辅修专业一览表;

2、华中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信息一览表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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