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徐医大字[2021]2号)和《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需设岗,坚持标准,择优选聘,总量控制。
二、申报学科(领域)
所申报的二级学科(领域)应在我校现有范围内。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名额分配
本次工作面向我校研究生独立培养单位开展。其中,博士生导师不限名额;硕士生导师本着质量控制的原则,限额申报,测算依据2023年度校内学科评估贡献值、现有导师规模、现有研究生招生情况、上一年度学科学院发展实际需求及导师遴选程序规范度。各单位申报限额另行通知。
其他与我校有实质性合作关系的单位(需提供单位间合作协议证明),可依托我校相应学院申报(不占用该学院名额),申报限额为2人/单位。
四、遴选条件
1.《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医大研字〔2023〕6号),详见附件2。
2. 申请人所提交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获奖等成果,均应在近三年获得(2021年1月1日-今)。其他认定说明见附件3。
五、遴选流程
1. 各单位统筹部署
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进一步细化导师遴选方案,并在本单位官网、“工作群”等公开渠道发布通知,明确本单位工作进程、工作要求等,确保信息畅通。
2. 政治审查及开通系统登录权限
各单位对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师(医)德师(医)风等个人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政治审查,同时为申请人申请开通系统登录权限(需统计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详见附件4)。
3. 申请人填报数据
申请人根据本单位时间要求(不早于11月1日),通过研究生院网站“教师端系统登录”—使用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申请材料(操作见附件5)。
4. 各单位材料审核、会议审议及结果报送
(1)材料审核:各单位对照遴选条件,依次完成学科初审和本单位复审。
(2)会议审议:各单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医院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综合审议,并将通过审议名单(从系统内导出)在本单位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3)结果报送:12月15日前,各单位将推荐名单(附件6)、工作报告(含通知发布截图、分委员会或医院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结果的签字确认表、公示截图及公示内容、政治审查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5.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1)研究生院分别按照100%、20%的比例抽审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申报材料。凡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减少该单位下一年度5%的申报名额(不足1人的,按1人计),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所在单位负责。
(2)12月底,研究生院组织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并将通过审议的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有造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研究生导师申报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作进一步处理,同时追究培养单位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1. 各单位管理人员:见附件1。
2. 研究生院管理人员:程老师 臧老师(电话:0516-83262306 邮箱:xyyjsxw@126.com)
3. 相关单位的详尽遴选通知 可见(不断更新中...):
(1)护理学院 https://xyhl.xzhmu.edu.cn/info/1004/2062.htm
(2)第一临床医学院 https://lcyxx.xzhmu.edu.cn/info/13304/246935.htm
(3)第二临床医学院 https://delc.xzhmu.edu.cn/info/1014/2854.htm
(4)......
附件:
1. 遴选导师类型+学科专业+联系人
2.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
3. 研究生导师遴选材料认定说明
4. 登录账号相关说明
5. 填报操作说明
6. 推荐名单模板(各单位使用)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