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含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现就我校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4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4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2024年度博新计划(A档)
申请人须为 2024 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 1992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 年以内。
4. 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 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 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 2023 年 3 月 1 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过往未获得过 2023 年国资计划 B、C 档单位推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须依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相关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8. 不支持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流动站申报。
9. 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10. 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1. 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
(二)2024年度国资计划B、C档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24 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 1988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4. 不支持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流动站申报。
5.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 2023 年 3 月 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 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6. 入选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7. 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
三、申报程序
2024年国资计划于2月20日开始线上申报,申请人可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进行申报(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
(一)2024年度博新计划(A档)
1. 个人申请(2月20日—3月20日)
申请人仔细阅读《国资计划A档(博新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相关要求和评分标准,认真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至相关学院,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请联系相关学院申请驳回(3月20日当天不再接受驳回)。
2. 学院审核(3月21日至3月23日)
各学院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学校。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请联系相关学院申请驳回(3月23日当天不再接受驳回)。
3. 学校审核(3月24日至3月27日)
学校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该阶段不接受驳回)。
(二)2024年度国资计划B、C档
1. 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报意向(2月20日-2月24日24:00前)。
申请人仔细阅读《国资计划B、C档申报指南》(附件2)相关要求和评分标准,填写《2024年度国资计划B、C档校内申请表》(附件3),2月24日24:00前提交表格电子版给学院人事主管。
同步可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在系统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
2. 学院提交申报意向名单(2月25日12:00前)。
学院收集申请信息,初步审核申报资格并在通知系统提交有效申报名单。
3. 学校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2月28日18:00前)。
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各学院的推荐名额并通过通知系统提交名额数量。
4. 学院评审、择优推荐(2月29日-3月6日)。
学院开展院内评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推荐。(评分标准参考见附件2)
各学院要加强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
5. 学院提交推荐名单(3月7日12:00前)。
学院通过通知系统提交推荐名单(人数不多于推荐名额),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各学院需确保推荐人选在3月31日前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完成填报。
6. 学院审核提交(4月3日18:00前)。
各学院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学校。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请联系相关学院申请驳回(4月3日当天不再接受驳回)。
7. 学校审核提交(4月12日18:00前)。
学校按照学院推荐名单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复核相应人员材料并提交(该阶段不接受驳回)。
四、有关要求
(一) 申请人如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和国资计划 B、C 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 B、C 档申报系统,完成 B、C 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 B、C 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二) 通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申请人同时申请国资计划 B、C 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 B 档资助。
(三) 获选人员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 18 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详见附件4《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给予一次性资助,获选人员未提交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材料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四)申请博新计划,对于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情况不做限制。
(五)获选人员为拟进站人员的,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在所申报的拟进站单位办理进站手续,在已选定的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着力做好宣传,制定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与服务,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应报尽报。
附件:
1.《国资计划A档(博新计划)申报指南》
2.《国资计划B、C档申报指南》
3.《2024年度国资计划B、C档校内申请表》
4.《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
人力资源部
2024年2月20日
联系人:王硕联系电话:63603835
联系邮箱: ustc-postdoc@u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