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各培养单位:
为使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
请各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实践教育的专题研讨,做好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动员工作,明确专业实践要求,确保实践质量,同时要求研究生严格遵守实践单位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二、实践要求
1.专业实践时间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1年,具体要求请参考培养方案相关规定。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的方式,原则上采取集中实践的方式。
2.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校级专业实践基地或其他校外实践单位(以下统称实践单位)实践期间,由实践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培养单位与实践单位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处理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1.确定名单。学院应汇总整理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具体实践企业、企业导师和实践项目,填报《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汇总表》(附件1)。
2.签订协议。确定实践单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进入实践单位之前须与实践单位、培养单位、校内导师签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附件2,简称“四方协议书”)。未签订“四方协议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得进入相关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践。
3.制订计划。研究生应于第二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3,简称“专业实践计划表”)并及时报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整理存档。学院负责对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安全、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方面的教育。
4.中期检查。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实践单位3个月左右,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附件4),由培养单位组织校内导师到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进行专业实践中期检查。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中期检查方可继续后期专业实践。
5.实践考核。专业实践结束前一周内,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附件5),撰写3000字左右的专业实践报告,由实践单位和培养单位进行考核。实践单位主要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出勤情况、实践表现及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学院在实践单位考核的基础上,确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否通过专业实践考核。考核通过者,获得学分;考核不通过者,须重修专业实践。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培养单位强化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夯实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专业实践质量。
2.附件1请各学院汇总好后于10月27日前发至联系人公文系统邮箱,其余材料于专业实践结束后(第五学期)汇总收齐交至培养单位存档备查。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龚雪,电话:8241492。
附件:
1.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汇总表
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
3.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
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
5.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