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教学实践培养环节实施细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管理办法(2020修订)》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1学期研究生担任课程助教聘任工作如下:
一、可申请助教岗位与设置条件
从2020级起,基本学制内的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承担至少一门课程一个学期的助教工作以完成教学实践培养环节,并纳入毕业资格审核条件。请各院(系)助教岗位安排优先满足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助教岗位类别:
1.院(系)设岗(研究生课程,院(系)自行设置(本科课程不再设此岗,仅由教务处设岗);
2.研究生院设岗(研究生课程,非全英课限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
3.教务处设岗(本科课程,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助教岗位
课程学时
单班学生数
备注
院(系)设岗
≥32学时
≥25人
研究生的课程
研究生院设岗
≥100人
研究生的公共必修课或专业基础课
≥10人
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和全英文专业建设专项内的课程
教务处设岗
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二、助教岗位职责
主要包括教学设备调试、记录考勤、疑问解答、作业批改、以及协助开展课程实验、实习或实践等教学相关活动。课程助教不得承担课堂主讲任务,不负责选定课程内容、教材、习题、编写考题和评定学生最终成绩等。
三、聘用程序
学校在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开发了研究生助教申请及考核服务(办事大厅操作指引,见附件),具体程序如下。
(一)任课教师提交助教需求、学校审批发布助教岗位
1.教务员在研究生系统开课排课并经办事大厅刷新后台数据,任课教师方可在办事大厅首页顶部搜索进入“课程任课教师申请助教岗位”页面,选择设岗部门类型、需招助教课程(后台自动列出),填写人数、专业、工作内容、校区等需求,然后点击提交申请。
2.教务员进入办事大厅首页顶部“服务管理与查询”页面,在左侧点击“助教岗位审批(学院)”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研究生院设岗和院(系)设岗由研究生院发布,教务处设岗由教务处发布。
(二)研究生申请助教岗位
1.研究生在办事大厅首页顶部搜索进入“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页面,选择岗位进行申请。每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个岗位,若该岗位申请被拒绝则可申请下一个岗位,每人每个学期只能获批一个岗位。
2.导师进入办事大厅待办页面进行审核。
3.任课教师进入办事大厅首页顶部“服务管理与查询”页面,在左侧点击“任课教师选聘助教”进行操作,按照获批岗位数量选择合适的申请者点击“通过”进行录用操作。
请各院(系)于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本学期开课课程的助教岗位选聘工作。已结束课程班级不再接受岗位申请。
(三)研究生助教考核
1.课程教学考试结束、助教工作完结后,研究生在办事大厅首页顶部搜索进入“助教岗位考核”页面,按要求完成助教工作总结内容填写并提交。
2.任课教师、教务员、研究生院(或教务处)依次进入办事大厅待办页面进行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需指定专人负责助教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对各院(系)助教的聘用、管理和考核情况进行监督。
2.各院(系)和主讲教师有权根据助教的工作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质量、考勤等),申请暂停或更换助教。如有更换助教情况的,需将有关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送研究生院,并告知助教本人。
3.开课院(系)和主讲教师需做好本院(系)课程助教的培训工作。
4.其他事宜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郑老师(非全英研究生课程的研究生院及院(系)设岗助教),87111533,笃行楼217
师老师(全英研究生课程的研究生院设岗助教),87112203,笃行楼207
附件:办事大厅操作指引(助教申请-选聘-考核).doc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