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2024学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比亚迪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毕业年级硕士生、博士生
(二)奖励标准
20000元/人/学年,学院推荐2名硕士候选人,1名博士候选人
(三)评选要求
申请学生为机械工程学院、软件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或物理学院学生,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校期间作为前三顺位发明人取得国家认可的发明专利;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CSSCI/CSCD/北大核心/EI期刊上发表论文;
2. 在国家级专业性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能够按时正常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评选流程
比亚迪奖学金评选包含学生个人申报、院系评审推荐候选人及全校公开答辩等环节,获奖学生从院系推荐的候选人中差额产生。
二、锂耀明天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的研二、研三年级硕士生
(二)奖励标准
二等奖学金10000/人/学年,名额1人
(三)评选要求
1. 申请学生身份应为生源地为东北三省或与大连市企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全日制研二研三硕士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2. 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学年内专业课程考试应全部合格;
3. 学习态度端正,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创新精神;
4. 新能源科研创新能力强,或在校(院)级以上的新能源相关技术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新能源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主要工作者优先;
5. 积极参与新能源科学研究,在相关刊物发表有关新能源论文,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能源相关学术论文者优先;
6. 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堪为全校学生楷模。
(四)评选流程
“锂”耀明天奖学金评选包含学生个人申报、院系评审及公示等环节。
三、龙城实验室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5000元/人/学年,名额2人;
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学年,名额3人。
(三)评选要求
申请学生所在学院或专业范围为机械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软件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仅科技政策与知识产权方向)、经济管理学院(仅创新管理方向)、高等教育研究院。
(五)评选流程
龙城实验室奖学金评选包含学生个人申报、院系评审及公示等环节。
四、英特尔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大连理工大学在校全日制二年级硕士生、硕博连读一年级学生和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生。
(二)奖励标准
10000元/人/学年,学院推荐5名候选人
(三)评选要求
候选人所在学院或专业范围为机械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物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软件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环境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生物工程学院,要求兼顾性别、硕博身份,至少包括1名女生、1名博士。综合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
(六)评选流程
英特尔奖学金候选人的评选工作包含学生个人申报、院系评审及公示等环节,候选人名单由院系公示完成后报送至学生服务中心统一进行验收、公示;经学校推荐的全体候选人需参与企业后续开展的评选环节,企业将从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名单中进行差额评选(11月29日左右),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沈鼓集团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大连理工大学在校全日制毕业年级硕士生、博士生。
(二)奖励标准
3000元/人/学年,硕士名额1人,博士名额1人
六、基本条件
申请学生应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的相关标准(详见《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奖学金不与国家奖学金、博士卓越奖学金或其他学校下发的社会捐赠奖学金兼得。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矢志科研攻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5、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6、符合专项奖学金协议对获奖研究生的要求,重点如:热爱祖国,品学兼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个人各类奖项: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2)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其中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内不得参与任何奖励申请;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3)民主评议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本条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4)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审年度内出现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5)研究生课题阶段,评审年度内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6)所在寝室未达到“文明寝室”标准,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8、注意:
(1)已获得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本年度专项奖学金;
(2)所有研究生在同一学习阶段最多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已获得过任何一项社会捐赠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
(3)(被推荐)获奖后,获奖候选同学须配合设奖方和学校的相关工作,如手写致谢卡片、着正装出席颁奖典礼(如有)等,如不能接受,请勿申报。
七、申报安排
申报同学请将下述材料(纸质版)于11月12日(周二)上午10:30-11:30交至A字楼307,电子版发送至lxyhkhtxy@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号-姓名-XXX奖学金”,截止时间11月12日(周二)上午10:30。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材料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最终以纸质材料提交为准。
提交材料列表及要求:
1.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纸质2份,按表格最后注明的要求打印,电子版发指定邮箱)。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硕博连读第一年研究生应填写博士生学号。申报理由处请保证基本质量,篇幅适中,不能过分简短。注意:请不要自作主张在优研申请表改表头,表格内部是不一样的。请下载专项奖学金表格认真填写!另外,请保持表格原有布局,各项栏目严禁窜页。
2. 成绩单(纸质1份)。自行计算必修课加权学分平均成绩写在成绩单空白处。本学习阶段内最新成绩单一页、单面打印,请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系统,在成绩查询网页直接打印网页,须包含并能看清课程成绩、学分与课程属性。确认获奖后,再补交正式成绩单及其扫描件。
3. 科研成果汇总列表(电子版、纸质1份)。请严格按照学部研究生评奖专用《科研成果汇总列表》模板填写,请仔细阅读列表下方的填表说明,准确提供成果具体信息,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导师核准后签字确认。
4. 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纸质一套)。
请将所有的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按照科研成果汇总表中成果排列顺序,依次有序排列对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包含全部作者及排序、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