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和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请各相关培养学院按照本通知及培养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专业实践的相关工作。现对我校2022级、2023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通知如下:
一、动员部署
请各学院在对2022级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开展2023级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进行动员和部署工作,明确专业实践要求,确保专业实践质量。
二、实践要求
1.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入学前不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长应不少于1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2.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应为每位研究生落实好实践单位及校外实践指导教师。实践基地应为与我校共建省研究生工作站或校(院)级研究生实践基地;校外实践指导教师须为盐城工学院校外实践指导教师或是已聘任的江苏省产业教授。
3.做好专业实践前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相关准备工作,尤其是高风险作业安全控制标准和工作流程的培训。要求研究生在实践期间严格遵守实践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管理。
4.校内导师要加强与校外实践指导教师的联系与沟通,制定详细的研究生实践工作计划,及时掌握实践进度,不断提高实践质量。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需求填写实践总结(附件3),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研究生个人填写《盐城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1),导师签字、学院盖章页扫描后做成PDF版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纸质版由学院保存。
2.学院填写《盐城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研究生院存档。
3.为加强我校对研究生实践基地的管理,请各学院梳理现存研究生实践基地情况并填写《盐城工学院研究生实践基地备案基本信息表》(附件4)。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存档,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jsc@ycit.cn。
4.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行政楼421室)。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88298663。
研究生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