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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 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 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4〕312 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追加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

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见下表:

二、关于奖助学金标准的提升

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10000元;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分别为每生每年2500元(一般困难)、3300元(困难)、4900元(特别困难)三档。本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 3300 元提高到 3700 元。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学年3700 元/人。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 1850 元/人(获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士兵学生不重复享受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学校在每学年3700元的资助标准上补至4900元)。

三、关于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一)做好追加国家奖学金名额的评审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追加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尽快启动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严谨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落实好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保评审标准不降、报送材料质量不降、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

(二)统筹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稳妥推进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根据实际情况,确保本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无重复获奖学生。根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结合实际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有序推进相关工作。要积极应对因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带来的系列变化,妥善处理国家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的关系,及时向学生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把好事办好。

四、关于评审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内容、报送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发〔2024〕96号)要求执行。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11月6日前,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824学生处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学生处邮箱xsc@hblgxy.edu.cn。

五、关于政策宣传解读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国家奖助学金调整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学生应知尽知。要畅通申诉渠道,及时回应学生和家长咨询,认真核实学生提出的质疑,妥善化解矛盾。要加强舆情监测,防范舆论风险,做到风险苗头早发现、早处置。

淮北理工学院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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