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一年两次征兵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征兵宣传主体责任,现就做好2023年下半年征兵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应征对象应符合2022年施行的《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及有关规定,重点征集对象为自愿报名应征的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一)年龄条件
年满 18 至 22 周岁,本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6周岁。
(二)身体条件
1.身高、体重:男性身高不低于160cm,体重17.5≤BMI﹤30;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体重17≤BMI﹤24。
2.视力: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具体身体条件标准要符合《军队人员医学选拔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应征流程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前,我校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应征报名。
2.初审初检。经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征大学生,学校征兵工作站负责集中组织初审初检。
3.体检政考。学校征兵工作站根据上级要求统一组织预征对象参加包河区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和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的政治考核。
4.役前教育。包河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按照任务数的1.2倍确定参加役前教育训练人员。
5.预定新兵。役前教育训练5日后,在“合格”人员中按学历、身体和训练表现等由包河区征兵办公室择优确定预定新兵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6.张榜公示。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学校张榜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公示结束后,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办理享受政策待遇等。
三、优抚政策
1.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且经学校同意后,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2.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3.考研政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时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地方政策。从包河区应征入伍的服义务兵的全日制大学生,给予每人8000元至15000元奖励金。从包河区辖区高校应征入伍大学生,服义务兵期间,享受包河区义务兵优抚政策。
四、工作内容
1.做好政策宣讲解读。重点做好新修订的《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制度内容的宣传,做好国家、省、区关于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抚优待政策的解读,特别是面向有应征意愿的学生做好征兵咨询服务。
2.强化网络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公众号和班级群等新媒体平台,播放2023年征兵公益宣传片,宣传最新征兵优抚政策,宣扬入伍学生典型事迹等,营造浓厚参军入伍氛围。
3.统筹发挥资源优势。组建退役大学生征兵宣传服务队,深入学生中间开展征兵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优秀退役大学生座谈会、报告会、风采展等,积极发挥退役复学大学生朋辈引领作用。
4.突出征兵宣传重点。2023年下半年征兵重点对象为本科应届毕业生,各学院要抓住应届毕业学生离校前的黄金期,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征兵“政策咨询周”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动员。
五、政策咨询
应征的具体标准及详细相关政策,学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查阅或者向学校征兵工作站(兵役服务站)咨询。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意识,充分认清当前征兵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征兵宣传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力做好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为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2.加大宣传力度。各学院要把征兵宣传融入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各环节,充分发挥辅导员、退役大学生和就业指导老师的“领路人”作用,帮助学生算好参军入伍“政治账”“经济账”“成才账”。
3.遵守工作纪律。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入伍学生信息管理和保密工作,相关信息不得外传、不得上网。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组织专门力量,精心策划实施,密切协同配合,按时完成征集任务。
七、联系方式
征兵工作站(兵役服务站)
联系人:朱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551-63831857、63831238
邮箱:zbgzz@hfut.edu.cn
地址:翡翠湖校区一站式业务服务学生社区征兵工作窗口
屯溪路校区学工楼学生资助中心征兵工作窗口
咨询QQ群:1028347547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征兵工作站(兵役服务站)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