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关于发布2022年学位工作日程的通知  > 2024年学位工作日程安排

2024年学位工作日程安排

第一次

1.2月20日-3月10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2.1月19日(含)前,完成博士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

  1月26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

  1月27日-3月5日暂停学位论文提交

3.3月5日(含)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完成论文答辩

4.3月11日(含)前,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整理学位材料提交至院系

5.3月13日(含)前,各院系提交第一次学位申请材料

6.3月中下旬,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7.3月下旬或4月初,召开2024年校学位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

8.4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第二次

1.5月8日-6月2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2.3月底,优秀博士生提前答辩提交申请材料

3.4月3日(含)前,完成博士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

  4月12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

  4月13日-6月30日暂停学位论文提交

4.5月24日(含)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完成论文答辩

5.5月25日开始各院系可自行开展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

6.5月31日(含)前,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整理学位材料提交至院系

7.6月3日前,院系将申请者学位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8.6月中上旬,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9.6月下旬,召开2024年校学位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

10.6月底或7月初,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

 

第三次

1.10月10日-11月2日,学士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2.9月6日(含)前,完成博士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

  9月13日(含)前,完成硕士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

  9月14日-11月30日暂停学位论文提交

3.10月25日(含)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完成论文答辩

4.10月31日(含)前,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整理学位材料提交至院系

5.11月4日(含)前,院系将申请者学位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如因个人原因需撤销已提交的学位申请,须于11月4日之前提出撤销学位申请,并告知学院及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已撤销毕业申请的申请人其学位申请须同时撤销,逾期不接受个人原因撤销学位申请。

6.11月中上旬,各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讨论学位工作

7.11月下旬或12月初,召开2024年校学位委员会第三次工作会议。会后,学位获得者至所在院系领取学位证书。建议各培养单位自行开展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注:1.各院系须根据自定的形式开展学位论文盲审工作,考虑到盲审周期(一般30-40天)和学位论文查重时间(1-2天),请学位申请者合理安排好时间,提前完成学位论文并上传至系统。

  2.若有疑问可咨询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或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0551-63600090、63606165)。

 

 

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