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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嘉人社〔2021〕34号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1〕19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发布2021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1〕12号)和我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和资助标准

经研究,列入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项目共67期,其中: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项目26期(重点类项目1期、一般类项目1期、自筹类项目22期、现代服务业项目2期),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项目41期(资助类项目15期,自筹类项目26期)。省人力社保厅将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重点类、一般类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分别给予8万、5万和4万的经费资助;市人力社保局将对市级资助项目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经费资助。

二、办班内容和规模

(一)办班内容。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的研修主题,采取面授讲座、研讨交流、实地考察等研修形式,精心组织培训,确保取得实效。

(二)办班规模。省级高研班面向全省相关行业领域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研修时间3天左右,其中研讨交流不少于半天。市级高研班面向全市相关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研修时间不少于2天,学员人数控制在40名至150名。

三、办班流程

(一)省级高研班资助项目。在办班前15个工作日,承办单位将办班方案(包括研修目的、内容、师资、教学安排、经费预算、学员名单等)上报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经审核通过后,签署服务协议,并认真组织实施。办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承办单位将绩效评价报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信息表的电子材料提交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盖章的书面材料,同时,登录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zy.jxkp.net)填写高研班计划备案。

(二)省级高研班自筹项目。在办班前15个工作日,承办单位将自筹项目申报表和办班通知上报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备案,在办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办班总结(研修成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信息表的电子材料和盖章的书面材料报送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同时,登录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填写高研班计划备案。

(三)市级高研班项目。承办单位自接到通知后,登录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注册登录,填写高研班申报计划。经审核通过后,在办班前15个工作日,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研修目的、内容、对象、师资、教学安排、经费预算等)上传至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经审核通过后即可按要求组织实施。在办班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绩效评价报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信息表的电子材料上传至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审核通过后,承办单位将盖章的书面材料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后,可在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上传培训人员名单,获得电子学时证明。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研修。各承办单位要按计划精心组织实施高研班项目,加强研修期间学员管理,营造积极的学习氛围,确保研修质量,切实发挥高研班示范引领作用。市级高研班一律采取线下办班的形式,并严格执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省级高研班的办班形式根据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要求开展。高研班项目原则上在10月底前完成,其中市级资助类项目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不得随意变更研修选题、内容、规模、对象、师资、举办时间和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提前报备审批。

(二)严格经费使用。各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8〕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项转移支付培训项目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4〕17号)及《省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经费管理规定》要求使用经费。经费使用要厉行勤俭节约,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省级自筹项目的经费筹集和使用情况,需报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备案同意。承办市级高研班的单位,要测算成本,减轻学员负担,合理收取培训费用,对明显超出合理收费范围抬高价格的,将取消次年申报资格。

(三)加强管理宣传。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高研班组织实施、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省人力社保厅和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抽查。对当年未完成研修项目、超内容或规模办班、不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等违规的,不予拨付当年资助经费;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经费的,收回资助经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承办单位要充分利用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和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等媒体,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研修社会氛围。

联系人:方祎莉,宗晓征;

联系电话:82228976;

地址: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市人力社保局1号楼709室。

 

附件:1.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

2.省级现代服务业高级研修班绩效评价报告

3.浙江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绩效评价报告

4.嘉兴市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绩效评价报告

5.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信息表

6.培训工作质量评估表(学员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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