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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潍坊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潍 坊 学 院 文 件

 

潍坊学院政字〔2010〕69号

 

潍坊学院

关于印发《潍坊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潍坊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潍坊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聘教师的条件

1.外聘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必备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教学经验,能够保证教学质量。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讲师(中级职称)以上职称。

2.外聘教师必须身体健康,能按照学校的教学要求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二、需聘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需聘单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外聘兼职教师任课:

1.本单位的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已达到学校规定标准的120%以上。

2.人均承担3门(含3门)以上课程,且超过部分校内又无法调剂安排。

3.有3年以内新上专业、师资紧缺专业,新开课程暂无人承担。

4.因教学需要,必须聘请专家或高级职称专业人员专题讲授。

三、外聘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1.外聘教师原则上由承担课程的院部负责聘请事宜,需聘院部应于开课前一学期安排教学任务的同时,填写“外聘教师申报表”,报送教务处,学校审批后,由聘请院部联系落实。

2.外聘教师可承担理论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或高层次专题讲座等教学内容。

3.院部负责对外聘教师进行日常管理,并会同教务处按教学管理规定采取学生评议、集体备课、审查教案、督导组及领导、老师听课等形式对其教学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对考核不合格者,应终止其授课。

四、外聘教师经费的管理

1.经学校批准的外聘教师的费用,由教务处从外聘教师兼课费中支付。

2.外聘教师的讲课酬金按实际授课节数计算(以课表为据)。具体讲课酬金按照职称高低确定,讲师每节课讲课酬金为50元,副教授每节课讲课酬金为60元,教授每节课讲课酬金为80元,知名专家学者专题讲座讲课酬金另行核算,讲课酬金包括交通费、出考题费、阅卷费等学校要求的教学环节的费用。

3.外聘教师讲课酬金一般于每学期末,由聘请院部统一到教务处办理外聘教师酬金审批手续。

附件:外聘教师申报表

 

附件:

外聘教师申报表

需聘院部

 

专业、班级

 

课程名称

 

总学时数

 

教师姓名

 

所在单位

 

职称

 

授课时间

 

酬金预算

 

 

院部意见

 

院长(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处长签字:

年 月 日

人事处意见:

 

处长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校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三份,审批后,一份存教务处,一份存人事处,一份存需聘院部。

主题词:外聘教师管理规定通知

潍坊学院办公室 2010年9月14日印发

校对:赵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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