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
近年来,各地中小学校外培训市场发展迅速,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了教育教学的有益补充。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突出表现在合同文本不规范、预付费过多、退费困难等等。为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促进校外培训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培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和规范培训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制定《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予以印发。请各地认真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工作,积极提倡和引导合同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各地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中,要对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于收费退费行为规范、预付费风险低的可减少检查频次,对违规收费、退费投诉集中、预付费风险高的要实行重点监测、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同时,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学生家长作为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主体,应承担对自身消费行为、风险防范和消费维权意识的直接责任。各地要灵活利用家长会、班委会、电子邮件、微信群等方式、渠道,面向家长群体用户加大对选择违规机构、预付费过多导致损失案例的通报和警示教育力度,加强学生家长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全体学生家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8月20日
附件
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甲方(教学方):
机构名称(与办学许可证一致):
办学地址(与办学许可证一致):
审批机关 : 登记注册机关:
办学许可证编号: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证(营业执照)有效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学习方):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就读学校: 就读年级:
联系电话:
监护人姓名: 与学生关系: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健康成长规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培训对象(学生)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第二条 培训服务
课程名称: 班级编号:
课程顾问(经办人): 总课时数(节):
每次培训课时(节): 上课时间:
开课日期: 预计结课日期:
培训方式:
☐一对一面授 ☐小班额面授课(班级限额 人) ☐大班额面授课 ☐网络教育
☐其他方式:
授课教师:☐指定教师姓名: ☐不指定 是否有教师资格证 ☐有 ☐没有
培训地点:
第三条 培训收费
(一)培训费用合计: (大写) (小写) 元。
课时费: 元或者 元/节。
培训资料费: 元,包括:
其他费用: 元,包括:
(二)付费时间
乙方于 年 月 日付款共计 元。
乙方于 年 月 日付款共计 元。
(三)付费方式
☐现金 ☐银行卡 ☐转账 ☐第三方支付 ☐其他:
学杂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
学杂费专用账户:
(四)甲方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甲方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开设并使用学杂费专用账户,足额留存学习保障金,保障其收取的学杂费主要用于教学活动。甲方收取培训费用后应当及时向乙方开具合法票据。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从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开始,本合同生效。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
(一)合同一方需要变更合同约定的内容,合同双方应提前 日协商一致。
(二)甲方或乙方更改联系方式或其他信息时应及时告知另一方。
第六条 教学管理
(一)甲方应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依法管理。
(二)甲方应为监护人提供学生接受培训的表现、成绩等信息。
(三)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课程转让于第三方。
(四)甲方应在其办学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教育培训资质证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提供与其资质和承诺相符的教育培训项目。
(五)甲方应当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安全。
(六)学生上课结束后,应由其监护人接走,甲方应保证其安全,不得允许其私自离开(经乙方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