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局、白沟新城教育办公室,市直属学校:
现将《保定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保定市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
保定市教育局
关于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方案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工作,关心未成年人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强调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落细,现就加强我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msonormal">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服务体系,加强“六大保护”,不断提高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和权益维护保障相融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平等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利益和需求,在处理未成年人事务中始终把未成年人权益和全面健康成长放在首位,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三)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加强全局谋划、统筹布局、整体推进,有效发挥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强化顶层设计、部门协作。坚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积极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上下衔接贯通、部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衔接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工作力量有效加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显著增强。到2035年,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口发展战略相匹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为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各界的行动自觉,成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显著标志之一,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保障。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促进家校社共同教育
1.认真组织系统学习,全面营造家庭教育良好氛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属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和要求,细化完善学习方案,广泛组织开展宣传,切实把法律的宣传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广大教师要带着使命学、带着责任学,把法律要求融入教育教学具体实践,转化为教书育人的实际行动。要及时报道典型经验和做法,宣传学校组织学习情况,大力营造学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良好氛围。
2.认真加强家庭监护指导帮助,落实家庭监护监督责任。巩固和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和健康教育力度,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推动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每年提供不少于一次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发现监护人拒绝或怠慢于履行监护责任时予以劝阻、制止、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加强学校保护工作,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做好思想道德引领。指导学校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宣传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听党话、跟党走,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深化团教协作,结合不同年龄和学段特点组织文体、科普、红色研学等实践活动。支持大中专院校开设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促进专业人才培养。
4.加强义务教育保障制度。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幼儿园建设。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县级控辍保学县长、局长、乡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七长”责任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各县(市、区)教体局制定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入学工作,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健全送教上门制度,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加强送教服务过程管理,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为不能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保障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中小学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加强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解决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
5.落实学校保护制度,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推动中小学安全教育“教材、计划、课时、师资、考核”落实到位。根据《2022年学校安全法制工作要点》,各单位健全、完善学校保护制度体系。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使用自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向未成年人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培养未成年人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学校、幼儿园要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6.创新学校法治教育模式,有效防范学生欺凌。根据《2022年河北省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2022年保定市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健全学校保护工作评估制度,评估结果纳入学校管理水平评价和校长考评考核范围。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对学校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做好宣传引导,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组织模拟法庭、以案释法、开设法治网课等多样化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开展法治教育,强化未成年人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认知,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岗位责任。指导学校定期全面排查,及时发现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依法依规处置欺凌事件,加强对存在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的管理教育。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7.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师德水平。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冀教师〔2022〕8号),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属学校要加大对师德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强化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职责行为十项准则。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信息,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完善师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问题。推行师德定期通报和问责制度,构建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健全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
8.加强卫生保健,促进儿童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号)《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体字〔2021〕22号)。持续实施0-6岁儿童健康管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工作。强化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单位采光照明的随机抽查,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和干预,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活动。
9.保障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强化美育课程。按照“教会、勤练、长赛”要求,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制定下发《保定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细则》(保教发〔2022〕15号)增强学生身体健康素质。学校美育课程要注重大中小幼相衔接,构建一体化美育课程。
(三)完善网络保护工作,净化网络空间
10.加强网络环境治理,防止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工作。开展“净网2022”“清朗·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措施的宣传教育。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和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管理,完善未成年人网课平台备案管理制度。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推进未成年学生在校专心学习。
(四)强化教育行政部门保护职能
11.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落实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办好每所学校,关心每名学生成长,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规范校外培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做好未满十六周岁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12.加强未成年人健康综合保障。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重视未成年人早期视力保护,加强综合防控儿童近视工作,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确保小学、初中、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达到10、9、8小时,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切实加强未成年人肥胖防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在校、在园学生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13.加强关心关爱服务,做好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深入推进“五老关爱工程”,开展关爱助学工作。开展亲子朗读竞赛活动,继续开展寒暑假儿童关爱服务,组织开展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依托保定市教育局建立的“四级联动心理咨询辅导机制”,形成了市级专业指导站—市区示范辅导站—县域中心辅导站—学校心理辅导(咨询)室协调联动的工作布局。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属学校要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用好现有资源,做好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工作。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维护辅导中心(5992743)和省精神卫生中心心理援助热线(96312)将全天候畅通。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考虑本区域师生需求,推出至少一部能够24小时提供咨询辅导的热线电话,以实现与师生上课时段的错峰对接,把心理辅导工作落实落细。市直属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科学设计、合理优化热线和面询服务时段,满足学生多样化差异性求助需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留守、困境、残疾儿童关爱帮扶等工作。
14.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积极沟通相关部门,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及时清理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周边设置的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烟(含电子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工作。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属学校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评价体系,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县(市、区)教体局、学校、教师的职责范围。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校园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落实落细文明校园创建中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压实各部门、各学校责任,推进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重要事项及时按程序报告。
(二)加大工作保障。充实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属学校要结合实际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和改善校园内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推进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人才培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科学研究。学校设立在校学生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基层单位要充分利用所属网站、新媒体、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健全舆情监测应对机制,规范新闻媒体对涉及未成年人相关热点事件的宣传报道,传播社会正能量。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教育局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属各级各类学校依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权益的保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导检查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恶性案件、重大事件进行跟踪指导、挂牌督办、限期整改。